关于审批《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 二期改建后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批《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二期改建后扶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二期改建后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盛府文〔2021〕3号)收悉。我委已于2020年11月3日以渝北发改投〔2020〕568号批复该项目立项,经研究,原则同意义乌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编制的《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二期改建后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二期改建后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大盛镇三新村、东河村。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起点接湖滨路I期终点(桩号:K5+800),沿着东河向北延伸至吊子滩,经大溪口、长滩坝、滩脑,终点接盛东路,K7+709.341,改造后路线全长1.909Km,道路等级四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宽6.5m。其中拟建K6+058.50吊子滩大桥,起点桩号K5+992.305, 终点桩号K6+109.305,桥梁全长117m。
四、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55.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96.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81万元,预备费88.34万元。资金来源:渝北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
六、招标核准: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二期改建后扶工程项目.docx》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