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渝北环发〔2020〕146号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渝环〔2019〕187号)相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完成了《重庆市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调整工作,并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了《重庆市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渝北环发〔2020〕22号)。现已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进行调整,重新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