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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4-0011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办发〔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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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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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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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8-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5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4〕2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区和镇农合联全部建成,组建区农合联和10个镇农合联。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力争达15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30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近5亿元。
到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区、镇农合联实现扩面提质。建成为农服务中心7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力争达18万亩次、融合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73个。依托镇农合联,整合涉农资源,在全区173个村全部建成高效便民农村流通网点,农村流通实现全覆盖,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近10亿元。
二、以农合联为纽带构建为农服务大平台
(一)组建农合联。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区、镇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区内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镇单独组建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统筹并指导组建,会员包括镇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的龙兴镇、双凤桥街道和王家街道不单独组建农合联,由各相关镇(街)按要求动员辖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分别加入到石船镇、木耳镇和古路镇农合联。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400家,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二)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镇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推广应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服务平台。区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镇为农服务中心以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未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镇,由镇供销合作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事服务、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
(三)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区级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入驻区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四)完善服务功能。区域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推动区域内各类主体横向联合,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实施工作。区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保障农资供应等职能,负责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镇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承担运作农业生产服务事项通用性服务,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品牌运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三、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一)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镇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30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打造成“强村公司”。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区为农服务中心参与为农民合作社和镇供销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的会员、镇供销合作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支持各涉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合作,各级农合联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支持其他有实力、有意愿与涉农经营主体开展稳定合作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区、镇为农服务中心上下贯通,并与市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市、区、镇三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区智慧农服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无为农服务中心的镇,推动镇供销合作社与市级、区级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并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区农合联要统筹调度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镇为农服务中心和镇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
(三)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服务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安全,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聚焦粮油作物生产和经果林管护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区、镇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统筹农机资源,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户”服务模式,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依法依规参与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宜机化改造等集中连片的区域推进水稻全程托管服务,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打造集中连片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合联参与研发和推广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培育扶持至少1家资金实力强、经营管理好、服务作业能力优、在群众中口碑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企业,制定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秩序,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收集发布,组织农合联参与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重庆智慧农服”等农业服务品牌。
四、推动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一)推进设施共建。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区域统筹、以渝北城区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的会员参与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属企业、镇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有条件的涉农镇(街道),对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可依法依规交由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属企业建设、运营和管护。实施供销合作社区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属企业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区域集采集配中心。
(二)推进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依托“邮运通”寄递物流网络,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拓展各镇所有站点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上接市和区、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到2027年,镇内所有农村综合服务社、千社千店、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等农村流通站点全部纳入镇农合联组织体系,成为镇农合联的会员。依托镇农合联,整合涉农资源,在村级建成高效便民农村流通网点,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173个。
(三)推进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的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 “巴味渝珍”“三峡柑橘”和 “花果渝北”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小而精、精而美的区域农产品“爆品”品牌。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大力发展“村村旺”等具有辨识度的本土农村电商品牌,打造区级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集聚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主播。
(四)强化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的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健全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完善重要节点的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农资价格调控工作,稳定市场价格。
五、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一)开展农村信用评价服务。在全区开展区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镇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服务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的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区农合联与市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为区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镇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探索建立农合联会员互评机制,实现农合联会员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提升授信、用信比例。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二)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
(三)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保险等机构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区、镇两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的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的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镇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六、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一)建设数字农合联。将市级“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生产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依托市级“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涉农应用场景开发,健全完善农产品交易、农资集采集配、农机调度、技术培训、供应链金融等功能模块,建设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
(二)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市级“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数据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为党委、政府部署“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融入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合联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服务等全面融入市级“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将生产用地引入农地“一张图”、信用评价纳入农信“一本账”、农业社会化服务进入农事“一张网”、农产品品牌加入农品“一码通”,实现农合联数字化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三位一体”改革由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推进,成立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重庆邮政管理局第五分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建立联席协商会议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供销合作社,由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涉农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认真履行“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区供销合作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农合联会长由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各镇农合联会长由各镇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改革协同。各涉农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镇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渝北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区融媒体中心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区级各部门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对区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镇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力度,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会同区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及其会员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区和镇为农服务中心、镇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属企业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区税务局要对农合联的会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合联依法依规公平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落实好贷款贴息政策,建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及其会员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将“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情况纳入区对各涉农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区“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要建立督导机制和工作评价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各涉农镇街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 渝北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 渝北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
重大”清单
3. 渝北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
务分工
附件1
渝北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 目标值 |
2027年 目标值 |
1 |
组建农合联 |
11个 |
11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5个 |
7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30家 |
30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300个 |
400个 |
5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15万亩次 |
18万亩次 |
6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30个 |
173个 |
7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
5亿元 |
10亿元 |
附件2
渝北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改革 | ||
1 |
组建区、镇两级农合联,打造区、镇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人民政府 |
重大政策 | ||
2 |
建立区级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入驻区为农服务中心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 区供销合作社 |
3 |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平台 | ||
4 |
融入市级“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 |
重大项目 | ||
5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7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6 |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30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7 |
建成农村流通服务网点173个 |
区商务委 区供销合作社 |
附件3
渝北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11个,发展会员超过3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2 |
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区为农服务中心1个、镇为农服务中心6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3 |
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30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各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
4 |
支持区为农服务中心参与为农民合作社和镇供销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
5 |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推动形成“三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6 |
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
7 |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近18万亩次。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8 |
支持区、镇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统筹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 ||
9 |
推动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推进流通设施共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
区商务委 |
区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第五分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10 |
实施供销合作社区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支持区供销合作社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区域集采集配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人民政府 | ||
11 |
推进渠道共用 |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173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市邮政管理局第五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 |
12 |
依托“邮运通”寄递物流网络,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第五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 ||
13 |
推进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巴味渝珍”“三峡柑橘”和“花果渝北”等区域公用品牌。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各镇人民政府 | |
14 |
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15 |
强化物资保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 |
16 |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农资价格调控工作,稳定市场价格。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17 |
落实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健全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18 |
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
推进“整村授信”。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农业农村委 |
19 |
支持农合联与市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镇供销合作社、区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20 |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及其会员企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近10亿元。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渝北支行 | |
21 |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的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渝北支行 | ||
22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企业的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日常金融消费服务。推广“渝快助农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渝北支行 | |
23 |
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建设数字农合联 |
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探索破解农业生产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24 |
聚合涉农数据资源 |
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25 |
融入数字乡村建设 |
提升农合联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为农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大数据管理局 | |
26 |
保障 措施 |
加强政策支持 |
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27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区财政局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28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29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30 |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31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32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合联依法依规公平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培训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人力社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
一图读懂:
电话解答:
023-8601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