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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5877L/2022-0007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办发〔2022〕30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 2022-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23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发展婴幼儿

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镇人民政府:

《渝北区2022年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切实推进渝北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渝委发〔2022〕9号)要求,2022年中心城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2.1个,即3150个(以“七人普”149.98万为基数测算);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4.5个,即6750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实施托幼一体化建设。积极鼓励区内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直接提供托育服务,避免重复投入、资金浪费,实现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的无缝衔接,更好地满足学龄儿童心理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

(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进一步落实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落实税费减免,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创新优化市场监管、教育、民政等部门涉及机构办托增项设置审批、登记备案等办证流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探索推进社区托育服务发展。将城乡社区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统筹规划。有关镇街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新建、空置房产等新(改)建托育服务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多元化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满足家庭就近托育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

(四)规划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婴幼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评估、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早期发展、照护知识普及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五)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在工业(产业)园区、规上企业和机关数量密集区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宣传倡导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主体根据职工需求建设托育服务机构或托儿所,在托位充足情况下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商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同推进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托育服务发展工作任务清单(附件1),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举措,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相关镇街、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附件2,联系电话:67189722,邮箱:2668392475@qq.com),区政府办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对落实情况做好进度监测,不定期督导通报情况,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

1. 2022年渝北区促进托育服务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2. XXX单位2022年X月托位数发展工作落实情况推进表


附件1

2022年渝北区促进托育服务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1

牵头做好“十四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统筹各部门、镇街完成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全区总托位不低于3150个。做好市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

2

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同意区内有条件幼儿园开办托班,支持有办托意愿的幼儿园按相关规定申办,今年区内幼儿园新增托位数不低于1000个。

区教委

2022年12月

3

积极推动落实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及税费减免,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信委

区城市管理局

每季度报送

4

做好企业注册托育服务的经营许可登记工作,定期督导托育机构食品安全和运营安全,加强对不法经营企业执法力度,每月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局

每月推送

5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规模以上的托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

区人力社保局

2022年10月

6

宣传倡导在育龄妇女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

区总工会

区妇联

2022年12月

7

相关镇街结合实际,利用闲置的房产物业资源,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社区托育机构,每个镇街新建托位40个以上。相关镇街加强属地托育机构常态化管理,落实相关安全责任,每月向区卫生健康委报送社区托育机构的推进情况。

木耳镇、龙兴镇、

11个街道

2022年12月


附件2

XXX单位2022年X月托位数发展工作落实情况推进表


牵头单位

主要任务

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一步工作计划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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