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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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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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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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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北府发〔2022〕1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二月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十三五”期间,渝北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推动渝北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谱写渝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市“一区两群”等重大战略,努力把渝北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的典范。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渝北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区内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与本规划进行衔接,应当落实本规划的要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渝北区实际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两江新区代管的8个街道,江北国际机场、悦来新城、龙兴工业开发区和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由相关市级开发主体负责编制和实施。
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实施期:2021-2025年
远景展望至:2035年
目 录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形势 - 1 -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 1 -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 7 -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 10 -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13 -
第一节指导思想 - 13 -
第二节基本原则 - 13 -
第三节规划目标 - 14 -
第三章以碳达峰行动为总抓手,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17 -
第一节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 17 -
第二节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 18 -
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机制 - 21 -
第四节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 - 22 -
第四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 25 -
第一节综合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25 -
第二节系统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29 -
第三节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32 -
第四节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 33 -
第五节积极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 35 -
第五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中心城区“绿肺”功能 - 39 -
第一节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 40 -
第二节系统修复退化生态空间 - 41 -
第三节精心美化城市生态空间 - 43 -
第六章强化全过程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 - 45 -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 - 45 -
第二节全面防控固体废物污染风险 - 46 -
第三节加强危化品和辐射环境风险管理 - 48 -
第四节积极化解生态环境社会稳定风险 - 49 -
第七章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确保重大战略落地生效 - 50 -
第一节推动国家绿色协调发展战略落地生效 - 51 -
第二节推动市级重大绿色发展战略在渝北做实 - 52 -
第三节协同川渝高竹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推进 - 53 -
第八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55 -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 55 -
第二节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效能 - 56 -
第三节增强生态环境智慧决策能力 - 58 -
第四节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 60 -
第九章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 64 -
第一节储备一批重点工程 - 64 -
第二节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 64 -
第十章保障措施 - 66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圆满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工作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山清水秀美丽渝北形象初步显现。但是,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成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生态样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出台《重庆市渝北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渝北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渝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镇街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离任审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系列举措走在全市前列,率先出台“产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全市首份针对产业招商引资的“正负面清单”;率先在长江流域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率先启动农产品绿色行动,率先完成玉峰山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试点,率先开展城区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尝试。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新进步。渝北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成为首批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三次产业结构从1.6:51:47.4调整为1.4:32.6:66,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形成汽车、电子两大支柱,以及装备、消费品、软件和信息服务等“多点发展”的产业格局,规上工业总产值连续17年保持全市第一,百亿企业数量、汽车产值产量、手机产值产量和工业扶持额度均位列全市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6.2%,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219.7亿元/平方公里、位列全市第二。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先后关停重庆川庆化工、西南合成制药一分厂、重庆江北化肥、重庆江合煤化等10家“两高”类企业。促进资源节约利用,2020年万元GDP能耗为0.210吨标准煤、较2015年下降16.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较2015年下降16.59%;2020年万元GDP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5.17%、52.37%。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节能降耗和节约用水目标。深化农业绿色生产,高山蔬菜、特色水果等特色农业基地规模达40万亩。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抓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渝北区12大项169小项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市考核我区环境质量位列主城区第一名。扎实推进大气污染多源协同防控和区域联防联控,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37天,其中国控点位优良天数位居中心城区第一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9.6%。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辖区249条河流“一河一档”、重点河流“一河一策”,实施御临河等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完成了盘溪河等6段城市黑臭河段整治,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完成肖家河等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新建、改建污水管网222.5公里;长江干流水质保持优良,次级河流和城市大中型水库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开展了5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48个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完成了8个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坚决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一批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进行了纪律和组织处理。全面完成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及交办案件完成情况。全面完成30项整改措施、43个具体问题整改,全部办理完成交办投诉案件180件(123个问题)。有序推进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及交办案件整改。整改方案中26项面上措施持续推进,21项专项任务已申报完成8项,328件群众投诉案件已办结325件,余3件(属1个问题,即泰山电缆搬迁)预计今年底办结。持续推进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8年市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区反馈的35项整改措施和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2项整改措施和35个具体问题。通过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修复成效显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6.78平方公里。持续实施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核查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情况遥感监测点位共2951个,查出的问题点位已全部落实整改;完成华蓥山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清退和整治。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林长制”,全区森林覆盖率提升至42%。建立全区湿地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湿地资源调查并发布区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开展河库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示范,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有序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庆)山水林田湖草试点》渝北工程,实施长江洛碛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关闭“四山”砖瓦窑、采石场,完成明月山等区域约2940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加强御临河流域水生态安全保障。大力实施城市生态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城区国有空地绿化全覆盖,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保持1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十三五”期间,渝北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稳定,指数范围为56.36~57.88,状况等级均为良。
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研究制定《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全区环境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组织实施全区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演练,督促多家风险企业开展常态化环境应急演练。全面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关闭江北化肥、川庆化工等环境风险较大的沿江企业。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强化电磁辐射源监管。全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完成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区-部门-镇街(园区)-村(居)”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执法司法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全面落地。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强化监察能力、应急能力和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及网络传输系统运营维护。初步建立跨界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与两江新区、北碚区、江北区等周边区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联动响应机制,与四川省广安市签订了《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合作协议》和《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共同促进跨界区域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专栏1渝北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 |||||||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 性质 |
2020年 目标值 |
2020年 完成值 |
完成情况 | |
生态空间 |
1 |
生态保护红线占幅员面积比例(%) |
约束性 |
27.51【1】 |
27.51 |
完成 | |
2 |
森林增长 |
林地面积总量(公顷) |
约束性 |
≥60735 |
64667 |
完成 |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42 |
42 |
完成 |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约束性 |
195 |
207 |
完成 | |||
3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约束性 |
18 |
18 |
完成 | ||
4 |
规划环评执行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绿色发展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约束性 |
15 |
16.57 |
完成 |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
约束性 |
25【2】 |
25.1 |
完成 | ||
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排放降低(%) |
约束性 |
16 |
完成市级任务 |
完成 | ||
8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 通过审核的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9 |
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约束性 |
【3】 |
【3】 |
完成 | ||
环境质量 |
10 |
空气 质量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约束性 |
44 |
32 |
完成 |
11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约束性 |
≥300 |
335 |
完成 | ||
12 |
水环境质量 |
长江干流水质类别 |
约束性 |
Ⅲ |
Ⅲ |
完成 | |
13 |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14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98 |
100 |
完成 | ||
15 |
城区重点湖库水质 |
预期性 |
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
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
完成 | ||
16 |
声环境质量 |
约束性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完成 | ||
17 |
土壤环境质量 |
约束性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完成 | ||
18 |
环境风险防范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19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约束性 |
未发生 |
未发生 |
完成 | ||
污染防治 |
20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约束性 |
7.2 |
14.83【2】 |
完成 |
氨氮 |
约束性 |
8.8 |
18.05【2】 |
完成 | |||
二氧化硫 |
约束性 |
7.1 |
14.5【2】 |
完成 | |||
氮氧化物 |
约束性 |
6.9 |
31.4【2】 |
完成 |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
约束性 |
13 |
完成市级任务 |
完成 | |||
21 |
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率 |
城区 |
约束性 |
≥96 |
97 |
完成 | |
乡镇 |
约束性 |
85 |
86 |
完成 | |||
22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约束性 |
98 |
100 |
完成 | ||
生态制度与文化 |
23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24 |
中小学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25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预期性 |
≥80 |
100 |
完成 | ||
2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 |
预期性 |
≥80 |
94 |
完成 |
说明:【1】调整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公布的数据,含部分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数据。【2】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目标。【3】关闭川庆化工、江北化肥等企业后,全区已无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协同推进发展与保护的压力较大。渝北区位于主城都市圈,是两江新区开发的主战场,是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产业绿色示范性仍有提升空间,智能制造水平不高,自主板块90%以上的企业都属于二级及以下,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能级不高,产业链水平较低,工业增加值率低,产业结构仍以汽车制造等传统工业占主体地位,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渝北区和两江新区重点板块开发建设产生的污染物增量对区域内受纳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稳定达标产生较大压力。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三龙”、回兴、两路老城区等区域产业区、商业区、住宅区和交通基础设施之间未预留足够生态缓冲距离,导致噪声、废气等污染扰民投诉高居不下,已成为典型“城市病”。“十四五”期间,随着全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增加,资源环境承载约束更加趋紧,可能对生态环境质量带来反弹压力。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较大挑战。全区阶段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污染减排潜力下降,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大气环境方面。全区一次污染尚未有效解决,二次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冬季细颗粒物、夏季臭氧等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氮氧化物排放贡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贡献分别达到47.28%、39.90%,飞机起降排放对氮氧化物排放贡献达到31.81%。同时,受区域不利地形气候条件、城市开发建设、区域城市群间大气污染传输等因素影响,全区细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控制形势严峻,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容乐观。水环境方面。市政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渝北水环境质量主要受生活污水的影响,原因在于老旧城区的问题管网底数不清,城区管网总长度约1580公里,雨污混流点747处,相当部分住宅阳台污水直排入雨水管网,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受龙兴园区开发建设和上游来水影响御临镇国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压力大,后河等部分支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肖家河、盘溪河等城市水体长治久清进展较慢。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问题方面。土壤污染呈多样性和复合性特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和管控尚处于起步阶段,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基础薄弱。部分农村区域环境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农业农村环境面临点源与面源、生活和生产、外源性和内生性污染共存的局面。
碳达峰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渝北经济总量居全市第一,经济增速较高,随之带来的减污降耗压力较大。同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极具挑战的系统工程,涵盖能源、经济、社会、气候、环境等众多领域,涉及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在全社会合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难度大。目前,全区碳达峰工作刚起步,碳达峰行动方案还处于前期研究阶段,六大重点领域减污降碳主要举措尚未明确。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压力较大。渝北区产业园(基地)建设、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区重点项目较多,土地开发利用强度位居全市前列,开发建设活动挤占生态空间、造成生态破坏等问题突出,境内明月山、铜锣山、龙王洞山纳入“四山”管制区,嘉陵江、长江两江干流生态环境敏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压力较大。三峡库区消落带受常年干湿交替影响,稳定性较低,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风险较大。两江新区水土新城片区污水排放对我区悦来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造成一定影响,龙盛片区鱼复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龙兴镇排花洞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全区环境风险企业225个,其中较大风险企业17个,重大风险企业2个,沿江沿河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创新经济走廊现有涉危化工企业、洛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进一步增大了风险防控难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强烈,生态环境维权行为普遍增多,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将成为不稳定重要因素之一。
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有待提升。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不健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效益产出、轻环保投入的思想仍存在。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制,“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工作机制,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机制等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镇街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不足,无独立的环保机构及人员。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不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决策系统建设滞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然薄弱。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后,市场体系完善进一步显现,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仍在探索推进中,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完善。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还需要克服一系列的困难。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陈敏尔书记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为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渝北区长江、嘉陵江两江环绕,“四山”保护区涉及584平方公里,是三峡库区和主城都市区最为重要的一片“肺叶”,肩负着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生态样板”重任。
系列重大战略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重要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定位、对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要求,为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带来了空前机遇。渝北区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中心、“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西部陆海新通道起点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核心区,是全市对外开放的空中门户和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国家层面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推动渝北区全面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跨界问题,深化生态共建共保共治,有力促进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展现渝北担当。
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党中央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了新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打造“两中心两地”,特别是支持建设川渝高竹新区,市委加快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带来诸多政策利好、项目利好。渝北区聚力发展现代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依靠科技创新确保产业升级、低碳循环、集群发展。随着高质量发展提速,全区经济发展物质基础更为雄厚,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用地结构科学优化,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有效收窄,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明显回落,生态环境压力的舒缓将为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注入强大动力。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重要经验和基础。“十三五”期间,渝北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新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渝北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重要抓手,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形成了“分层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良好格局,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升迅速,全社会绿色生产生活意识空前凝聚,为新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及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努力建成“四个大区”1提供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障,为共建山清水秀美丽重庆做出渝北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把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和成色。以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的原则,着力解决制约绿色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污染物共同削减、多环境要素协同改善,稳步推进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坚持区域协同,社会共治。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战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和共同实施。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格局。
——坚持依靠法治,改革创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考核机制,健全“政府、企业、市场、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创新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审计、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空间蓝绿交织、底线分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水平绿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蝶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巩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基本建成,成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生态样板”。
到2035年,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乡颜值更高、气质更佳,山清水秀美丽渝北全面建成。
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系统维护、环境风险防控5个方面,合计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预期性指标1项。
专栏2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 | |||||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 属性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绿色 低碳 发展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约束性 |
16.7 |
14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
约束性 |
25.1 |
5 |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排放降低(%) |
约束性 |
- |
由市级 下达 | |
环境 质量 改善 |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约束性 |
335(91.8%) |
337 |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
约束性 |
37【1】 |
31 | |
|
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43.5【2】 |
由市级 下达 |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29..3【2】 |
由市级 下达 |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38.03【2】 |
由市级 下达 | |
|
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28.46【2】 |
由市级 下达 | |
生态 系统 维护 |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42 |
55 |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区域 面积比例(%) |
约束性 |
27.51【3】 |
以评估调整并颁布后的法定数据为准 | |
|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约束性 |
45 |
≥45 | |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
预期性 |
18 |
≥18 | |
环境 风险 防控 |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95 |
|
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95 | |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 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备注:【1】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低于正常年份,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基准数据采用2019年数据。【2】以2015年为基准。【3】含两江新区直管区部分。
第三章以碳达峰行动为总抓手,
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把碳达峰行动作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总抓手,推进全区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大区。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发挥环境信用评价、环境经济政策等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化驱动作用,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推动自然资源增值。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助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打造新时期绿色发展的新增长点。
第一节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规模、空间布局、项目准入、环评审批中的约束性作用,严格落实环境分类管控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分区管控。严格执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规定和工业项目准入等规定,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过剩产能项目和环境风险项目。全区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强化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绿色”引领和硬约束作用。推进空港新城、创新经济走廊等区域内低效、负增长、不符合发展定位的工业企业有序退出。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立足渝北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找准发展路径、主导产业,在抓好龙兴工业园、保税港区等合作板块的基础上,谋划好前沿科技城、仙桃数据谷、空港工业园、创新经济走廊建成区、空港新城、航空物流园等自主板块的发展,重点聚焦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基础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长安新能源汽车建成达产。打造数字平台、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临空商务服务业集聚高地,构建以两江国际商务中心为核心的城市商圈、总部基地,构建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航空物流集聚区。鼓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扩能产品提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大力推进企业环境管理,持续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立绿色供应链,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全面构建循环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现代临空物流业,构建绿色智能物流体系,推广可回收、可循环包装材料,推动流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建设绿色仓储中心。
第二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推进燃油减量及电能替代,持续减少燃料消费总量及比重,增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供应,全面保障国六标准燃油供应。强化电力保障,根据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变电设施布局,持续推进城区电网局部“卡脖子”工程建设,深化增量配网建设试点,支撑前沿科技城、仙桃数据谷等园区工业用电需求。普查区内工业领域电气化水平,根据普查情况分年度实施区内工业企业电气化,确保达峰年度实现“电气化全覆盖”,深化实施燃气锅炉改电工程。完善城乡天然气供气保障,推进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力争2025年镇街燃气普及达到85%。加快实施铜锣峡储气项目,推进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基础的多能互补系统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因地制宜发展水电等项目。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积极推动清洁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做好新建、改扩建项目节能审查,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探索推广应用江水源和污水源集中供冷供热,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落实国家和市级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措施,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全区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完成全区碳排放详查,制定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落实达峰目标任务分解,督促企业落实碳减排任务,推进高碳行业通过区域有序转移、集群发展、改造升级降低碳排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加强碳排放履约配额单位管理,推进排污单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深化环评与碳评管理统筹融合,探索推进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环评中全面规范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探索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全区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迎考,将碳减排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定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扩大绿色建筑规模,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70%,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强污水处理以及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鼓励重点企业参与产品碳标准认证和实施碳标识,依靠科技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城市。积极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广泛推广悦来国际生态城区示范经验,持续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实施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项目。探索开展“碳中和”机关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做好企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和清缴,探索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进两会”“进党校”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将低碳教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以培育公众低碳意识为重点,开展“低碳进校园”、“低碳进企业”、“低碳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倡导开展低碳居住、低碳饮食行动。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机制
营造绿色发展营商环境。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深化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与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督、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政策联动,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实现差别化管理,为生态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创新用活环境经济政策。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环境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等财政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碳汇通交易,探索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持续实施排污权交易。探索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机制,合理确定付费标准,保障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按照全市要求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发展。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生态循环农业、生态康养业等“绿色+”经济,推进铜锣山矿山公园、御临河滨水休闲带、温塘河生态欢乐谷等工程建设,推动生态产业化走深走实。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实施御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开展辖区内长江、嘉陵江、御临河、后河、朝阳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探索开展镇街、园区大气环境保护生态补偿。
第四节 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
全面构建绿色农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休闲体验农业、临空高效农业,推进南北大道沿线40万平方米智慧设施农业建设,全力做好“农业+”文章,加快发展观光体验、科普教育、农耕怀旧、生态康养等多形态休闲体验农业,大力发展临空指向性强的创意农业、创汇农业、会展农业,着力打造从“田间到机舱”的航空食品全产业链。积极发展特色水果、绿色蔬菜、高端花卉、道地药材、生态渔业、特色肉兔六大农产品,积极发展20万亩特色水果、10万亩绿色蔬菜、1万亩高端花卉、1万亩道地药材、3万亩生态渔业和200万只特色肉兔产业。全面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
提档升级绿色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绿色物流,实施数字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全面推进绿色设计,推动绿色会展营运,做大做强金融、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专业服务、商务会展五大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文化旅游、康养休闲、商贸服务三大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围绕“客流”提档升级文化旅游业,加快统景国际温泉度假区、铜锣山矿山公园、龙兴古镇、金紫山石头房子等七大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完善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推进国家临空文旅城建设。围绕“健康流”提档升级康养休闲业,加快建设渝北康养中心、玉峰山康养度假基地,实现生态健康资源全域优化、产业全域联动、成果全民共享。围绕“人流”提档升级商贸服务业,加快建设360万方两江国际商务中心,统筹传统商圈改造升级和新兴商圈扩容提质,全面推动绿色消费。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强化环保产业发展扶持, 推进环保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以重大生态环境工程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以古路智慧建筑产业园和洛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为重点,延长建筑垃圾、生活餐厨垃圾循环利用链,促进环保产业循环发展。以空港工业园区、前沿科技城、御临河、城市湖库等区域和流域为突破口,探索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环境保护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专栏3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
推进企业环保搬迁。重庆华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分公司、重庆金航清真牛羊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清洁能源使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市政车辆等专用充电站群,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及企业新建用户专用充电桩,力争到2025年充电桩车位占固定停车位比例达到5%;实施码头岸电工程。 绿色物流建设。实施重点物流企业采用绿色包装材料、可回收包装材料。 |
第四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新时期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综合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大气环境空间和质量目标监管体系,积极防控交通、扬尘、生活、工业等空气污染,进一步降低冬季颗粒物和夏季臭氧浓度。系统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化生活、工业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控,改善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快补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业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种植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深化建筑、交通、社会、工业等领域噪声污染防治,积极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第一节 综合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强化大气环境空间和质量目标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对涉气企业布局的约束作用,将大气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布局的重要依据。强化空港片区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控,实施空港工业园、临空前沿科技城燃气锅炉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空港新城建筑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和机场飞机起降排放废气的污染防控。强化石坪片区工业准入和建筑施工、工业大气污染防控,强化多宝湖、御临、木耳、五重、回兴长河等区域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强化两路老城区、“三龙”片区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深入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研究,明确减排空间和途径,细化落实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到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37天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保持31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逐年下降。
有效防控移动源污染。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配合中心城区实施错峰限行,实施宝圣大道、宝石路及高岩路片区等3个片区交通缓堵工程,加快椿萱大道二期等城区道路建设,减缓交通拥堵带来大气污染。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商贸物流枢纽区,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构建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的现代智能交通体系。全面落实营运机动车管理、柴油车限行、道路监管执法、在用车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货运车提前淘汰等措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重型柴油车全面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试点开展道路行驶机动车遥感监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油品升级,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完善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管理台账,分阶段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督促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执行第二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配合江北国际机场深化机场场内“油改电”建设和飞机岸基供电建设,推动靠岸飞机使用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实施机场场内车辆(含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改电工作,新增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其他废气产生设施同步实施治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新投运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作为动力源,合理布局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和加气站,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试点建设城市开发新区自行车道和步道,打造兼具旅游、休闲、健身功能的城市慢行系统。
积极防治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加强石坪、麻柳沱、五重等重点区域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推进施工工地喷淋喷雾系统建设,强化施工单位监管,深入推进施工工地控尘“智慧化”管理,加强施工工地控尘在线自动监控管理。禁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所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管平台联网。力争规划期内,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0个。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六项要求,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以城市主干道、内环快速路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建设和养护,规范入城车辆冲洗,加强运渣车监管,推进重点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确保主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大于90%,力争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0条。加强城市裸露地管理,持续开展堆场、消纳场和填埋场专项整治。
深化生活污染治理。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餐饮油烟等生活污染治理,健全餐饮油烟治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住建部门将各住宅和商业楼宇公共烟道信息纳入智慧建筑管理平台,并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无专用烟道的场所不得经营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动态更新餐饮单位管理台账,深化餐饮单位及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治理,推进重点区域、敏感区域重点单位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试点和第三方清洗维护试点。探索实施机关食堂“气改电”。开展辖区内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摸底调查并编制“一张图”,禁止在上述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鼓励上诉区域内餐饮单位逐步退出。加强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垃圾车保洁力度,减少恶臭扰民。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等行为,规范劝导居民减少露天熏制行为,在条件具备的街道(社区)开展无烟排放集中熏制服务。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深化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开展工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强化废气达标排放监督。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摸查,探索编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一厂一策”,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加强建筑装饰、干洗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推进汽车涂装、印刷包装、金属容器制造、汽车维修及4S店等表面涂装工艺深度治理,持续开展轮胎和家具制造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巩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成果。加强工业企业粉尘监管,强化港口码头的易扬散物质露天堆场管控,完善配备吸尘、喷淋及遮盖等设施控尘,落实城区经营过程加工粉尘控制。
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健全非正常污染天气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与主城都市区和四川省周边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和不利天气大气污染应对联动响应,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明确政府、部门、镇街及企业(园区)的应急责任。通过结构调整与深化治理相结合,持续推进冬季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冬春季重污染天气时期24小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并适时实施。
第二节 系统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落实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配合城市河道和湖库治理,落实城市水系连通,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科学合理调度水库和水电站下泄水量,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不低于15%,保证河流水生态健康。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分解落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持续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研究筛选优先控制单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抓,落实“一河一策”,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落实以企事业单位为核心的固定源总量控制,依托排污许可开展日常调度、核查核算、评估考核,深入开展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研究,落实减排空间和途径,细化落实年度总量减排任务,完成市级下达的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严格实行水资源强度制度控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有序推进空港新城片区、肖家河片区、盘溪河片区、溉澜溪片区、创新经济走廊片区、仙桃数据谷片区等海绵城市建设,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
保优消劣维护水生态安全。加强良好水体保护,重点保护长江和嘉陵江渝北段以及御临河、后河、大洪河、朝阳河等次级河流水体,细化落实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重点任务,着力整治御临河、后河等重点流域,保护好自然岸线和湿地资源,采取清淤等工程措施修复受损水生态系统,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完成27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程序。强化平滩河、肖家河、盘溪河等“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加大力度消除不达标水体,力争2022年之前完成对全区城市湖库治理,努力实现城市湖库全面恢复水域功能,全面改善湖库水生态系统。
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控。细化全区城市雨污管网从规划到使用的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水管网体系,深化雨污分流改造,实施住宅阳台污水整治,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结合城市建设和人口增长,开展污水分区增量研究,核查现有污水处理能力,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扩容规模和进度安排,解决建制镇建成区雨污分流遗留问题,确保建成区城市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健全船舶污水和垃圾管控,配合洛碛港建设,完善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污染源-排污口-水体断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实施全部排污口排查并将信息输入管理系统。持续推进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重点企业污水处理站管理,深化乡村小企业和食品加工作坊监管,督促企业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达标排放或就近进入污水收集管网。
第三节 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及时将新增涉及土壤潜在污染的建设项目监管信息纳入数据库。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优先保护未受污染农用地。按照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落实11个镇街30个村涉及安全利用类耕地污染防治任务,鼓励采用低积累品种替代、优化施肥、土壤调理、水分调控、叶面调控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建好工作台账,确保规划期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5%。
严格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完善建设用地全过程风险管控制度,落实建设用地质量分类管理,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开展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重庆市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等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建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预防预警体系,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规范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活动。实施污染土壤修复,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协同地下水、大气环境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强化历史遗留场地、关闭污染工矿企业、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土壤污染区域修复工作,完成重庆海朋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原址地块、睦邻路片区(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睦邻路片区(三期)等区域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系统总结“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构建“无废城市”长效机制,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运作、企业与公众积极参与的宣传体系。持续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商场、“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饭店、“无废”公园、“无废”景区等细胞工程建设,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以工业集中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全面摸清全区地下水污染情况,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并实施。落实统景温泉周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景区地下水水质安全。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加强乡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第四节 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乡村绿色发展举措,在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的“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大力实施“百村宜居”计划,建设“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改造农村户厕,建设一批农村公厕和乡村旅游厕所,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突出巴渝民居“八大核心”要素特色建筑风貌,实施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与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农村C、D级危房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场镇综合整治和居民新村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雨污管网、公共卫生厕所等公共基础设施,着力普及清洁能源,推广节能灶具。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沿高铁两线、沿高速两旁、沿江河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以及沿城郊环线等“五沿”区域的农村污水问题整治,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长江干流及御临河、后河控制单元,农村常住人口200户(500人)的人口集聚区,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内的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建一批农村聚居点和新村旅游接待点污水处理站,推动有余量、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方式,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达到72%。
全面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继续深化“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域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建立健全“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垃圾中转设施配置,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配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开展分类回收利用试点,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易腐垃圾,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防治农业种植养殖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双控”行动,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肥替代,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探索开展绿色防控试点示范,强化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持续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规定,合理规划养殖规模,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粪污治理。按照渝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发展水产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防止残饵和鱼类排泄物污染水域。到2025年,全区化肥农药总量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第五节 积极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完善噪声综合管控机制。完善噪声敏感区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积极解决噪声扰民投诉,有效解决城市新建片区和城市混合区域夜间扰民重点问题。定期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加强综合执法联动,逐步扩大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范围,创建一批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落实噪声防护隔离规划措施,禁止在噪声敏感区新建金属、石材、木材等加工企业和直接加工门店,禁止在敏感点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娱乐场所。到202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66分贝,城区夜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提高到80%。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协调施工进度与噪声扰民的关系。完善建筑施工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夜间施工公告制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噪声,禁止噪声敏感区域夜间施工作业,及时查处噪声污染投诉。
控制交通噪声。开展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分析,科学综合规划车流量分流,减少噪声敏感区域过境车辆。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管理,完善禁鸣标志设置,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实施智能噪声管控工程,加快布局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查处各类机动车违章鸣笛行为,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区高速公路、城市轨道、高架路等道路两边隔声屏障建设。强化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减少航空噪声扰民纠纷。
化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监管,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内举办噪声扰民的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器材招徕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组织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推广限时装修措施,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噪声监管。
加强工业噪声监管。关停、搬迁、治理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对噪声敏感区内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源依法整治,落实限期整改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加强工业集聚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扰民行为,依法缴纳噪声超标环境税。加强工业集聚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防治对周边居民产生噪声污染影响。
专栏4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交通污染防治。实施在用车监管项目,每年抽检不少于10000辆。实施老旧车淘汰项目,完成10000余辆老旧车淘汰,每年完成10-20辆和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新建汽车充电桩10000个。 扬尘污染防控。创建和巩固2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和2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试点重点区域在线监控。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每年完成1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回兴创新经济走廊、空港经济开发区集中式汽修钣金喷涂中心建设。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新(改、扩)建农业园区、徐堡等一批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城市雨污分流治理工程,一期包含新华水库和南方翻译学院片区,新建雨污管网14公里,改造雨污混流点124处,修复病害管网14.8公里;二期包括盘溪河、肖家河、空港新城九大流域片区,改造雨污管网101公里,改造雨污混流节点747处。实施溉澜溪、空港新城片区的小区管网勘察整治工程。实施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推进空港新城、木耳物流园区、建筑产业园、前沿科技城、D6片区等重点区域排水管网建设。实施住宅阳台污水整治工程。 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市级部署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评价水源地水质和管理状况。 良好水体保护。御临河、东河、后河次级河流整治工程。 码头船舶污染治理。新建洛碛复建码头污染治理设施。 海绵城市建设。空港新城片区、肖家河片区、盘溪河片区、溉澜溪片区共19.5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 次级河流清漂。猪肠溪仙桃大桥段至金山大道大桥段河道清淤清漂、朝阳河丰收水库清淤清漂、桥溪河下游河道清淤清漂、温塘河统景镇河口段清漂工作。 实施城市河流青水绿岸工程。实施盘溪河渝北段、肖家河渝北段、溉澜溪新华水库渝北段“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 建设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重庆市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等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 (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玉峰村污水处理站改造,玉峰山镇环山村大坪寨子等3个居民新村、木耳镇新乡村等10个居民新村、大盛镇天险洞村廖家湾、古路镇吉星村天星梁子聚居区、王家街道朝阳河苟溪桥片区村委会附近区域和梨子湾等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建工程,统景镇黄印村青杠堡人工湿地、中坪村污水处理站、古路镇兴盛村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升级改造。大湾镇水口村污水处理站(老龙堡)、龙庙村人工湿地、水口转盘人工湿地、玉峰山镇旱土村污水处理站等管网维护改造。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合理布设完善垃圾桶、垃圾箱等农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市级部署推进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源整治工作。 农业绿色化。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 |
第五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增强中心城区“绿肺”功能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绿肺”功能为目标,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管控自然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育,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系统修复退化生态空间,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育恢复,实施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打造全国山地生态保护修复样板,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精心美化城市生态空间,科学拓展城市发展生态格局,持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全面提升城市景区生态品质。
第一节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科学编制并实施渝北区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以长江和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为核心,以“四山”管制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构建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重点保护好长江、嘉陵江、御临河、后河等水系生态涵养带和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山系生态屏障。配合市级开展长江生态走廊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空间内违规违法建设用地清查,逐步退出与生态保护无关的违规违法建设用地并实施生态修复。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在玉峰山片区试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估调整后的划定方案,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确保生态红线区域不受建设活动侵扰。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细化完善管控规则,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管控机制,制定渝北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规定,全面细化分解落实具体管控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与建设。全面整合现有的自然保护地,依法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玉峰山市级森林公园和南天门市级森林公园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旅游建设项目和旅游通道建设布局,开展统景、张关-白岩等景区旅游环境容量研究,强化旅游旺季和高峰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维育。贯彻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重要精神,推进全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措施,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对国家重点珍稀植物实施小种群保护、种源保存、人工繁育,对原生地逐一编目并落实检测管理措施,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盗猎及非法贸易。开展水生生物及两栖动物多样性保护,配合市级开展长江鱼类资源及栖息地现状调查与评估,落实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日常保护措施,严禁毒鱼、电鱼等严重威胁珍稀鱼类资源的违法行为。配合市级加强化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工作,强化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渝北区洛碛段范围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保护,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第二节 系统修复退化生态空间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育恢复。继续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修复退化林3万亩,加强以花椒、水果、笋竹、中药材为主的10万亩经果林和以香樟、楠木、水杉等名优乡土树种为主的10万亩生态林管护经营,推进城镇绿地系统和城镇外围绿化防护林带建设。依托长江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次级河流沿岸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沿江城镇村庄绿化美化。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智慧林长系统建设,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落实全区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公益林建设和生态补偿任务。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网格化建设,完善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增强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稳定性。
实施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修复。严格落实水系控制线规定,严格执行城镇段50米、非城镇段100米绿化缓冲带控制,建设洛碛城镇段绿色休闲游憩水岸,非城镇段尽力保护和修复原生态岸线,构建完整、连续、多层级的滨水步道系统。完善次级河流沿岸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御临河、后河等流域湿地生态修复。确保全区湿地总面积不低于3619.76公顷,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1532.04公顷,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
打造全国山地生态保护修复样板。严控铜锣山、明月山规划调整和项目准入,禁止在禁建区、重点管控区内实施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保留永久生态空间。加快实施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推进铜锣山矿山公园建设,构建“旅游+生态、+博览、+体育、+研学、+文化创意、+科技娱乐、+康养”的产业发展业态,实现农旅联动,推动乡村振兴,打造全国山地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和重庆生态旅游新名片。加强华蓥山自然保护区煤矿关停后土地复垦。
第三节 精心美化城市生态空间
科学拓展城市发展生态格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推进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加快形成科学、合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高标准编制多宝湖、石坪、御临、木耳、五重等片区城市拓展规划和回兴长河片区城市规划。高标准规划建设五大片区,多宝湖片区依托山水资源,高标准建设环多宝湖景观带;石坪片区依托前沿科技城,打造临空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御临片区依托两江协同创新区,打造科技创新生态城;木耳片区打造“山城”特色突出的国际航空社区,五重片区打造西部领先的现代建筑智慧产业园区。
持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贯彻绿色低碳的建设模式,推进两路、回兴等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引导城乡低效用地再利用,提升国有建设用地资产配置效率。推动渝湖路片区、双龙大道等片区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大力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巩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成果,实施美丽街道和美丽社区品提升质行动。实施坡坎崖绿化美化,完成渝航大道三大边坡和环湖雅居公园坡坎崖示范点建设,规划建设鹿山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景观节点、步行绿道,精心打造城市绿化景观。强化植物规范修剪,梳理植被空间层次,提升中分带绿化品质,清理街旁边角地、闲置地,打造精品绿化节点,通过渝航大道景观品质提升和益寿园景观提升等工程建设,丰富道路绿色景观。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
全面夯实公园城市生态基底。构建以重庆中央公园、方家山公园等为中心的城市公园群;提升以统景风景名胜区、玉峰山森林公园、南天门森林公园、张关-白岩风景名胜区、龙兴古镇、两江国际影视城等为核心的景区生态品质,强化“四无”标准和“四净”效果。持续推进“六个一景”建设,打造特色乡村公园。
专栏5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国土绿化提升工程,“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完成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建成区绿化提档升级。 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长江禁捕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土著鱼类人工增殖保护工程。 公园城市建设。方家山公园续建工程、多宝湖环湖步道和生态修复工程,渝北区自然保护地内自然公园提升打造。新改建一批道路绿化、节点景观和公园游园,建成盘溪河山城步道,持续推进生态走廊建设,新增城市公园游园15个,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00万平方米,城市人居公园绿地面积保持18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保持45%以上。 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实施多宝湖环湖步道和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宝圣湖、果塘湖、高堡湖共3个城区湖库水质提升项目,落实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完成洛碛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湖雅居片区国有空地绿化整治工程、环湖雅居B区配套公共绿地整治工程等景观提升工程。 |
第六章强化全过程管控,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
全面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保障,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肩负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应急体系。全面防控固体废物污染风险,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领域风险防范。加强危化品环境风险管理,全面保障长江流域环境安全,严控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积极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着力破解“邻避”困局。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重点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信息数据库,绘制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严格落实和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园区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重点关注并严格管控洛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二使用油库等2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等管控要求,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排查筛选潜在重大环境风险源,推进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常态化,结合“两会一节”等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开展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推进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网络,建立生态环境智能预警应急体系。试点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完善全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动态响应网络和应急处置分级管理系统。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修编,推进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加强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和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设区域性生态环保应急设备库,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第二节 全面防控固体废物污染风险
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严格涉危项目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处置系统建设,提升统筹调度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夯实数字化管理手段,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鼓励危险废物减量的工艺技术应用,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区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强化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和处置单位主体责任,组织排查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以及处理处置情况,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系统进行电子化系统对接,保障医疗废物全量安全处理处置。全区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引导和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绿色改造及清洁化生产,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现有以社会单位投入为主的“居民分类投放-社会单位分拣-责任单位分类收运-市级分类处置”的分类收运模式,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分拣场,配置分类公用设备,落实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存贮并交由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特殊安全处理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实施城镇建成区、重点景区和农村集居点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质升级,完善城市新开发片区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建设。强化洛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监管,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设施运维管理。
第三节 加强危化品和辐射环境风险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更新,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健全以减少环境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动态跟踪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台帐和信息档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专业队伍和专业器材,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与中心城区其它地区协调,强化长江航运环境风险防控。
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排放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重点重金属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实施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链条。
严控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收贮工作,确保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所有放射性废物及时、安全收贮,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优化输变电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完善通讯基站“三废”处置。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强化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第四节 积极化解生态环境社会稳定风险
依法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如实投诉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集体和社会组织依法给予奖励。发挥环保志愿者、镇街环保员的积极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散乱污”企业、废水废气偷排直排乱排等问题,引导其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上报、主动作为。
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12345”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曝光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主动了解民心民意,及时解决网络舆情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严进行“邻避”设施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专栏6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工程 |
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施一批垃圾站改造,实施夏家坝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 建筑弃渣处置工程。推进装修垃圾分拣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强化洛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监管。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应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设施运维管理,实现年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果蔬垃圾、污泥100万吨,以及建筑弃料60万吨、一般工业废弃物10万吨、废旧机油5万吨,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的垃圾分类利用产业园。 |
第七章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确保重大战略落地生效
充分发挥渝北区位优势,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重大发展战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区域绿色协调发展举措,做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市新定位的先行者,推动主城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协同广安推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全力打造高竹新区等高品质生活宜居新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典范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样板。
第一节 推动国家绿色协调发展战略落地生效
展现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的渝北表率。坚定不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积极承接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工程任务安排,稳步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系统总结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成果经验,打造具有渝北特色的核心转化平台和一批实践创新示范点,努力在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市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中走在全市前列。
体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渝北担当。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严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长江生态安全保护,全面清理长江岸线历史遗留问题,系统修复受损岸线,保护好自然岸线资源。加大力度保护好御临河、后河等次级河流,完善“一河一策”,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共保的渝北作用。协同推进跨界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联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检查和执法,推进华蓥山、铜锣山等跨界山体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协同开展跨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争取川渝两地跨界御临河等河流上下游水质目标一致化,建立健全邻水县、长寿区、两江新区、渝北区四地御临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完善河流管护联席会议、污染事故协商处置等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开展常态化跨界河流联合巡查。协同推进御临河、大洪河等跨界河流水生态修复,加强跨界区域自然灾害防治和区域水土流失防范。深化重点污染源联合防治,协同推进跨界河流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严禁发展高风险、高污染产业。
第二节 推动市级重大绿色发展战略在渝北做实
推动主城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紧扣主城都市区建设“产业升级引领区”,加快完成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清退或改造升级低效和无效企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集聚区。紧扣主城都市区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加快大数据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应用,采用现代科技加快研究解决跨区域污染问题,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打造协同创新引领区。紧扣主城都市区建设“改革开放试验田”,深入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和路径,打造内陆开放先行区。紧扣主城都市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协同推进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管控,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质,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城乡融合示范区。
深化与比邻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协商共谋。加强与两江新区等比邻区县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协同相邻区联防联控联治,侧重在污水管网配套、生活垃圾清运、湖库水体管理、环境风险源单位等方面实现常态化对接。及时完成两江新区新开发区块管理权限交接,确保监管不留空白。及时通报临近区域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情况,协同完成应急处置。适时与长寿区、两江新区等签订御临河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流域跨界断面水质为依据,实施上下游生态补偿。
第三节 协同川渝高竹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新城。依据《川渝高竹新区总体方案》,积极配合《川渝高竹新区规划》编制,高标准谋划川渝高竹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进行功能布局要求,集约节约开发国土资源,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紧凑高效的公园城市发展格局。结合穿城水系、田园风光等地理环境,实施小组团、点状式城市开发。配套完善内外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商贸功能设施。
打造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典范。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一张负面清单,统一环境准入政策,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构建全域生态文明体系,深化华蓥山、铜锣山、御临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探索实施联合河(湖)长制、林长制,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地监督管理,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生态补偿、生态共建、联合执法等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共同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治联动。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运行体系。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样板。开展高竹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高标准谋划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蓝绿空间占比,厚植新区自然生态本底。探索建立综合执法局等跨界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推进建立川渝两地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共筑产城景融合城市新区,打造青山绿水翠城交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生态样板。
专栏7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工程 |
(一)高竹新区水生态协同保护 实施川渝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川渝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一座,扩建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二)高竹新区生态系统保护 实施川渝高竹新区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开展御临河、桥坝河、后河、温塘河等小流域水体治理及沿岸河岸整治绿化,开展华蓥山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 实施香炉山公园建设项目。修建集休闲、娱乐、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央公园,占地约800亩。 |
第八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施最严格的制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效能,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的智慧化建设,全面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总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和各街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明确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相关专项考核进行精简整合,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双随机”督察,严格考核。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制定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督促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严肃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追责。全面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推进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积极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按期销号,严肃追究在整改过程中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把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与巡视、审计、日常督察等问题整改进行有效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 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效能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始终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以“督企”为重点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的查办和惩治力度。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监测有机衔接、高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做好全区各类发展规划、各类产业政策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衔接配套,健全反馈和评估机制。对违法排污、生态破坏行为零容忍,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加强督政,强化网格化监管,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果,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健全跨行界生态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多元化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精准衔接,形成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司法合力。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事务的管理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应赔尽赔”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环境修复义务。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自然保护地核查问题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创新,拓展普法渠道,积极推进调查、听证、诉讼、宣传等各个环节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活动。
第三节 增强生态环境智慧决策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加快构建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开展全区监测网络建设研究,科学合理增设监测点位和断面。构建城市大气环境智能感知网络体系,开展大气污染物的源解析与精准源识别。建设高效精准化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覆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天地一体化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等配置。加快配置无人机、无人船、远红外、走航车、便携式VOCs 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实现非现场执法全覆盖。深化执法稽查,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系统建设。升级智慧环保平台,提升平台的系统综合性及使用便捷性。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健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系统等信息的生态环境物联感知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状况、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态势预警和信息共享。构建一体化指挥调度、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污染源全流程管理、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等体系。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深化大数据在生态保护红线、污染源和排污口监管、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温室气体、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建立污染源管理和减污降碳决策支持系统,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全面开放的数据服务。深化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跨地区的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合作机制。
提升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队伍素质建设,补充优化监管队伍,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提高镇街一级环保员的网格化监管作用。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完善大气污染源动态排放信息的采集与核算,结合源清单结果开展常态化的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持续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深入开展次级河流、城市湖库水生态环境修复研究,精确问诊水环境症结,确定污染源清单、风险源清单、问题清单,形成解决问题的成套方案。广泛邀请全市乃至全国知名专家全职或兼职咨询顾问,在重大环境政策和污染事件处置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强化区内生态环保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大型环保国有企业的龙头引领作用,鼓励民营环保企业做精做专。
第四节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建立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长效机制,坚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班子不撤、机制不变、力度不减,充分凝练总结和不断推广示范特色,全面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完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复核准备工作,不断提高达标水平。深化绿色细胞创建,持续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活动,鼓励创建一批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建筑、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
强化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是渝北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大举措之一,也是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之一。应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获得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后,强化实施方案明确的3年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顺利通过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道路,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提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层次,创新制度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机制、体制、政策、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生态改善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推动“两山”价值转换得到高效实现。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用好生态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材。加强中小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6·13”全国低碳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凝聚生态环保共识。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民意调查、重大环境政策和项目听证、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媒体开设生态环保曝光台工作机制,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本行业、本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充分认识生活方式绿色化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的实践要求,逐步培育生活方式绿色化的习惯,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进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推动快递、外卖行业“限塑”、“减塑”,实施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继续探索有效奖励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倡导绿色出行,号召乘坐公共车、轨道交通出行,倡导市民多选择步行,构建“公交+步行”的绿色出行方式。鼓励绿色消费,鼓励购买节能节水电器产品。
专栏8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 |
构建智能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渝北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 |
第九章 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第一节 储备一批重点工程
为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规划项目储备库。“十四五”期间,拟实施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六大类工程,共涉及20小类84项重点项目。
规划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14.7亿元。其中: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11项投资总额4.6亿元,环境质量改善工程39项投资总额65.5亿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7项投资总额30.3亿元,环境风险防范工程3项投资总额0.1亿元,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程6项投资总额12.7亿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8项投资总额1.5亿元。
第二节 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强化项目库动态管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根据国家、市级和渝北区生态环境领域实际变化情况,不断充实完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推进项目库建设与资金支持安排挂钩,统筹谋划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对接,落实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
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重点规划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确保各项规划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重点工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工程项目和建设内容。加强对工程的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工程实施协同机制,促进统一规划、定期会商、协同推进,确保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实施。
严格项目绩效考核。建立以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对资金进行定期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章保障措施
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指导全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和实施全区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总遵循。全面落实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是确保规划落地生效的重要体现。
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统筹推进规划落实工作。按年度编制规划实施任务安排,将规划任务措施、强制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按部门和镇街以台账化、清单式细化分解,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任务落实。
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持续增长。保障财政预算资金与规划年度资金需求协调,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使用效率,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分借助市场化手段,激励社会资金配套,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有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拓宽投融资渠道。
强化公众参与。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全文、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完善规划实施公众参与渠道,落实人民环保监督员制度建设。畅通并完善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对规划实施的日常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问政监督机制、环保督察机构的质询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和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机制。
严格评估考核。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镇街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挂钩。完善规划动态修订机制,及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对规划进行动态修订。做好规划实施年度总结,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储备库
本项目储备库仅作为渝北区内部管理用,后期不对外公开,不纳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区级各部门及镇街在“十四五”期间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项目储备库包含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六大类工程,共涉及20小类84项重点项目总投资114.674亿元。其中: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11项投资总额4.580亿元,环境质量改善工程39项投资总额65.469亿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7项投资总额30.305亿元,环境风险防范工程3项投资总额0.110亿元,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程6项投资总额12.710亿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8项投资总额1.500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额 (万元) |
实施年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资金来源 | |
一、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11项投资总额4.580亿元) | ||||||||
1 |
工业绿色化工程 |
清洁生产促进工程 |
实施一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
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社会资金 |
2 |
企业环保搬迁项目 |
华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航清真牛羊制品有限公司。 |
26000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区规资局、宝圣湖街道、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城市更新公司 |
社会资金 | |
3 |
有序推进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搬迁,化解沿长江环境污染风险。 |
5000 |
2021-2025 |
区经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地方资金 | ||
4 |
服务业绿色化工程 |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
新建汽车充电桩10000个。 |
10000 |
2021-2025 |
区发改委 |
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文旅委、区体育中心、区国资委等 |
社会资金、政府补助 |
5 |
绿色物流工程 |
重点物流企业采用绿色包装材料、可回收包装材料 |
1000 |
2021-2025 |
区商务委 |
|
社会资金 | |
6 |
农业绿色化工程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
推进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污染整治和巩固工作,污染治理配套工程,发展生态型养殖,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 |
5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 |
社会资金 |
7 |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
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技术 |
1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 |
社会资金 | |
8 |
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 |
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 |
200 |
2021-2025 |
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 |
社会资金、政府补助 | |
9 |
种植业污染防治项目 |
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压青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措施,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绿色防控,实施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农药减量增效措施。 |
5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10 |
温室气体减排工程 |
碳减排项目 |
完成全区碳排放详查,制定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落实达峰目标任务分解。 |
500 |
2021-2025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企业 |
地方资金 |
11 |
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低碳园区建设试点 |
1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企业 |
地方资金、社会资金 | ||
二、环境质量改善工程(39项投资总额65.469亿元) | ||||||||
12 |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工业企业整治 |
“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开展一批“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 |
1000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
社会资金 |
13 |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和低氮燃烧治理成果,每年完成5-10台锅炉低氮燃烧超低排放改造。(2)有序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巩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果,每年完成5-1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 |
11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 |
社会资金 | ||
14 |
小微企业综合整治项目: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思路,完成1700余家涉气中小企业综合整治。 |
20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
社会资金 | ||
15 |
交通污染防治 |
开展柴油车专项清查,淘汰一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及老旧车 |
2000 |
2021-2023 |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区交通局 |
社会资金、政府补助 | |
16 |
城市扬尘污染防控 |
推进重点施工、敏感道路尘污染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纳入大气网格监管体系。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建设317个智慧工地。 |
2000 |
2021-2025 |
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管局、区交通局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17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项目:(1)持续推进扰民突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按照市级部署开展新一轮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深度治理。(2)结合城市更新、老城区改造,推进老旧社区公共烟道建设。 |
2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街道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18 |
服务类挥发性有机物控制项目:(1)推进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完成回兴片区集中式汽修钣金喷涂中心建设。(3)完成空港经济开发区集中式汽修钣金喷涂中心建设。 |
1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商务委、区交通局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19 |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徐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m³/d,农业园区北侧片区1#污水处理厂占地约19.5亩,处理能力为0.6万立方米/日,园区东侧片区2#污水处理厂占地约26亩,处理能力为0.5万立方米/日,完善配套设施。 |
25900 |
2021 |
临空农业公司 |
|
政府资金 |
20 |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
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工程:(1)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期;(2)仙桃街道悦港南路一期、H4道路管网建设;(3)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期(龙塔及南方翻译学院片区)续建. |
52338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
地方资金、政府资金 | |
21 |
空港新城雨污管网建设工程:(1)空港新城片区排水管网建设;(2)悦港北路二级排污干管;(3)观月北路西段、观月支路二标段、博才路西段雨污管网建设。 |
22369 |
2021-2023 |
空港新城公司 |
|
社会资金、政府资金 | ||
22 |
空港园区雨污管网建设工程:(1)木耳物流园二期雨污管网建设;(2)古路建筑产业园雨污管网建设。 |
5000 |
2021 |
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
|
社会资金 | ||
23 |
创新经济走廊污水管网工程:(1)前沿科技城管网建设;(2)创新经济走廊道路建设附属排水管网。 |
44000 |
2021-2025 |
创新经济走廊公司 |
|
社会资金 | ||
24 |
民用住宅阳台污水治理项目:推进城镇民用住宅阳台污水收集治理工作,杜绝住宅阳台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
1000 |
2021-20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地方资金 | ||
25 |
乡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
2000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
政府资金 | ||
26 |
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
按照市级部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评价水源地水质和管理状况。 |
150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各镇 |
地方资金 | |
27 |
玉峰村污水治理 |
玉峰村污水处理站改升级改造项目,完善配套管网,妥善处置玉峰山森林公园内酒店、农家乐和周边餐饮单位污水。 |
300 |
2021 |
玉峰山镇 |
|
地方资金 | |
28 |
船舶污染防治 |
洛碛复建码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新建项目,洛碛复建码头在港趸船和到港作业船舶的生活污水、油污水实现就地转岸处置。 |
500 |
2021-2022 |
区交通局 |
|
地方资金 | |
29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推进空港新城片区、肖家河片区、盘溪河片区、溉澜溪片区共19.5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 |
64574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
政府资金 | |
30 |
创新经济走廊片区双溪河8排水分区,空港新城片区双桥溪排水15分区、仙桃数据谷双桥溪1、2排水分区海绵达标建设。 |
6000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
政府资金 | ||
31 |
次级河流清漂工程 |
推进猪肠溪仙桃大桥段至金山大道大桥段河道清淤清漂、朝阳河丰收水库清淤清漂、桥溪河下游河道清淤清漂、温塘河统景镇河口段清漂工作。健全全区河流清漂长效保障机制,落实清漂经费和人员,完善清漂经费。 |
5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相关镇街 |
|
政府资金 | |
32 |
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程 |
以御临河、后河、朝阳河、肖家河、盘溪河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摸清排污口数量、位置、污染物来源,编制排污口整治方案。 |
500 |
2022-2024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
地方资金 | |
33 |
|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开展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监测评估,编制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
2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34 |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项目 |
(1)根据市级部署,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倾斜。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建设内容。 |
25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相关街镇 |
政府资金 |
35 |
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项目 |
结合当地农作物主要品种和种植习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完成市级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
3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镇 |
政府资金 | |
36 |
场地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
完成重庆川沙化工厂原址场地等11个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
6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属相关国有公司、地块主体单位、相关镇街 |
社会资金 | |
37 |
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工程 |
(1)对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的,且在用地规划和使用功能已调整的,或者已发现污染扩散的,并且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场地实施治理修复。(2)完成重庆海朋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原址等7个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 |
6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属相关国有公司、地块主体单位、相关镇街 |
社会资金 | |
38 |
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项目 |
按照市级部署,根据《重庆市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完成渝北区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评估,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
6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
地方资金 | |
39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 |
20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
地方资金 |
40 |
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
实施一批垃圾站改造,实施夏家坝二次转运站改扩建 |
200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
政府资金 | |
41 |
城镇公共厕所建设工程 |
完成33座老旧公厕改造,新建一批公共厕所,固定公厕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
665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
政府资金 | |
42 |
建筑弃渣处置工程 |
推进装修垃圾分拣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
10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
地方资金、社会资金 | |
43 |
洛碛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
日处理餐厨废弃物2100吨/日、厨余1000吨/日,协同处理市政污泥。 |
2500 |
2021-2023 |
区城管局 |
|
市环卫集团投资 | |
44 |
声环境治理改善工程 |
噪声达标区建设 |
扩大噪声达标区建设范围,持续开展执法行动 |
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45 |
交通噪声防控工程 |
完善重点路段隔声屏建设 |
6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
46 |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
城区9个街道(含空港新城雨污分流)约80km²范围的雨污管网整治、道路提档升级(人行道、车行道)、绿化景观打造、架空线下地、路内停车位智能化改造、盘溪河及肖家河渝北段清水绿岸等建设内容。 |
313200 |
2021-2024 |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
|
政府资金、社会资金 |
47 |
美丽乡村建设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推进玉峰山镇环山村大坪寨子等3个居民新村、大盛镇天险洞村廖家湾、古路镇吉星村天星梁子聚居区、王家街道朝阳河苟溪桥片区村委会附近区域和梨子湾等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建工程,推进统景镇黄印村青杠堡人工湿地、中坪村污水处理站、古路镇兴盛村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木耳镇新乡村向阳居、田家坝、王家湾、土桥湾、白房村迈捷农庄、橙子湾、石鞋村张家坝、马家老院子、石坪村简家湾大院子、4社新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推进大湾镇水口村污水处理站(老龙堡)、龙庙村人工湿地、水口转盘人工湿地、玉峰山镇旱土村污水处理站等管网维护改造。 |
4530 |
2021-2025 |
相关镇街 |
|
政府资金、社会资金 |
48 |
木耳镇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
木耳镇新乡村向阳居300m³/d、田家坝50m³/d、王家湾30m³/d、土桥湾30m³/d污水处理站;白房村迈捷农庄30m³/d、橙子湾30m³/d污水处理站;石鞋村张家坝70m3/d、马家老院子40m3/d污水处理站;石坪村简家湾大院子40m³/d、4社新村30m³/d污水处理站。 |
579 |
2021-2025 |
木耳镇 |
|
| |
地方资金 | ||||||||
49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
合理布设完善垃圾桶、垃圾箱等农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8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各镇 |
地方资金 | |
50 |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
按照市级部署推进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源整治工作。 |
1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 |
政府资金 | |
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7项投资总额30.305亿元) | ||||||||
51 |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 |
落实“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任务。 |
23600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
社会资金、市级资金 |
52 |
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
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 |
20000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
政府资金、社会资金 | |
53 |
国土绿化提升工程 |
新造林0.5万亩,森林抚育2.5万亩。 |
7884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
社会资金、政府补助 | |
54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长江禁捕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在重点水域安装红外线高清监控设备 |
3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政府资金 | |
55 |
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项目:按照市级部署开展重点河湖土著鱼类、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调查,掌握重要水生生物动态变化情况。 |
3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
地方资金 | ||
56 |
土著鱼类人工增殖保护工程 |
5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地方资金 | ||
57 |
生态修复工程 |
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
多宝湖环湖步道和生态修复工程续建 |
9000 |
2021 |
空港新城公司 |
|
地方资金 |
58 |
宝圣湖、果塘湖、高堡湖共3个城区湖库水质提升项目 |
18000 |
2024-2025 |
区城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地方资金 | ||
59 |
铜锣山国家矿山遗址公园建设 |
持续推进铜锣山国家矿山遗址公园建设 |
50000 |
2021-2025 |
临空文旅公司 |
相关镇 |
市级资金、地方资金、社会资金 | |
60 |
“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盘溪河子项 |
(1)水质提升工程。水体清杂、鱼类转移、种植沉水植物、构建河床湿地、水生动物及微生物投放、生物滤岛等。(2)清淤工程。对盘溪河箱涵进行清淤。(3)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环保雨水口、下凹式绿地、初期雨水调蓄池等。(4)截污控源工程。对管网进行内窥、修复。(5)信息化工程。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站。 |
3100 |
2021 |
区住建委 |
区城管局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61 |
“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肖家河子项 |
(1)控源截污工程。新建提升泵站、溢流口整治。(2)初期雨水整治工程。初期雨水截污装置、人工湿地、截污式雨水口、初期雨水调蓄池。(3)清淤工程。对河道进行清淤。(4)岸线整治工程。对岸线进行绿化整治。(5)生态修复工程。沉水植物、生态浮床系统、推流曝气机、水生动物等。(6)在线监测站点工程。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站。 |
6854 |
2021 |
区住建委 |
区城管局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62 |
“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溉澜溪子项 |
(1)水质提升站工程。修建4万吨/天水质站一座,建筑面积3875.22㎡,配套管网4.7km。(2)管网及一体化泵站工程。对错接管网进行改造约33km,修建一体化泵站5座。(3)景观工程。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27410.68㎡,绿地面142358.7㎡,公园厕所300㎡。(4)水生态修复工程。160套曝气富氧设备,8套微生物在线反应器,水生植物102290株,微生物309kg。(5)管控平台工程。在线水质监测44个点位,流量监测44个点位,智慧管网监测系统47套,管网模型建设445km,信息展示及管理系统1套。(6)清淤工程。对溉澜溪主线、支线箱涵进行清淤。 |
34960 |
2021 |
区住建委 |
区城管局 |
社会资金、地方资金 | |
63 |
生态美化工程 |
城市绿化美化工程 |
公园城市建设 |
1000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区林业局 |
地方资金 社会资金 |
64 |
方家山公园二期工程 |
6000 |
2022-2023 |
空港新城公司 |
|
地方资金 社会资金 | ||
65 |
建成区绿化提档升级 |
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两港大道-两港南路,服装城大道-白杨沟立交等主次干道。 |
13000 |
2021-2023 |
城市更新公司 |
|
地方资金 | |
66 |
环湖雅居片区国有空地绿化整治工程续建 |
5300 |
2021 |
区城管局 |
|
地方资金 | ||
67 |
乡村美化工程 |
乡村绿化建设 |
2000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相关镇 |
社会资金 地方资金 | |
四、环境风险防范工程(3项投资总额0.11亿元) | ||||||||
68 |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沿江环境风险防范项目 |
1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69 |
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项目 |
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
70 |
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工程 |
危险化学品管控 |
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 |
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五、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程(6项投资总额12.710亿元) |
| |||||||
71 |
跨界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工程 |
跨界河流污染和大气污染协同保护 |
开展跨界河流巡查,落实跨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
100 |
2021-2025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72 |
高竹新区环境卫生设施 |
配合高滩-茨竹新区建设,新建垃圾分类收运设施 |
5000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
上级资金 地方资金 | |
73 |
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新建处理能力10000t/d污水处理厂一座,扩建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000t/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
50000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
上级资金 | |
74 |
高竹新区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
进行御临河、桥坝河、后河、温塘河等小流域水体治理及沿岸河岸整治绿化,打造沿河景观节点;对流域沿线区域植树造林,连片绿化;开展华蓥山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 |
70000 |
2022-2025 |
区林业局 |
区水利局 |
社会资金 上级资金 地方资金 | |
75 |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工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申报市级和国家级“两山”基地,开展重点示范点打造 |
1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地方资金 |
76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 |
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完成考核验收 |
1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地方资金 | |
六、基础能力建设工程(8项投资总额1.500亿元) | ||||||||
77 |
基础调查项目 |
排污口清理规整 |
以御临河、后河、朝阳河、肖家河、盘溪河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摸清排污口数量、位置、污染物来源,编制排污口整治方案。 |
500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 |
地方资金 |
78 |
“散乱污”企业排查 |
开展全区“散乱污”企业排查 |
200 |
2021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地方资金 | |
79 |
能力提升项目 |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
2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上级资金 地方资金 |
80 |
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
1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上级资金 地方资金 | ||
81 |
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
强化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分期分批配备集成移动终端、网络通讯、GPS定位、影音摄录、信息查询、现场打印等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在重点园区、重点流域配置无人机、无人船。 |
2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上级资金 地方资金 | |
82 |
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建设 |
构建智能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多层次、立体化、多角度、全天候“天地一体化”环境感知;建设渝北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支撑大数据在政府决策、环境保护、民生服务方面智能化应用。 |
8000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上级资金 地方资金 | |
83 |
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
完善生态环境宣教软硬件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教活动 |
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方资金 | |
84 |
生态环境社会行动能力建设 |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基层系列创建活动 |
8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地方资金 |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