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谱写渝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渝北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环保规划》),并于近日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文件,现就《环保规划》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精神,按照市、区有关“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渝北区工作实际,编制了本《环保规划》。
二、《环保规划》的主要内容
《环保规划》共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形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及目标指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重点工程、规划保障等10个篇章。
(一)规划范围和时限
规划范围为渝北区实际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两江新区代管的8个街道,江北国际机场、悦来新城、龙兴工业开发区和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由相关市级开发主体负责编制和实施。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二)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形势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渝北区紧扣“把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复杂艰巨、碳达峰基础工作薄弱、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等问题依然存在,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大区、高水平开放的临空大区、高能级策源的科创大区和高品质生活的城乡大区“四个大区”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障。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切实可行的原则,提出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区生态空间蓝绿交织、底线分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水平绿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蝶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巩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基本建成,成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生态样板”。
到2035年,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乡颜值更高、气质更佳,山清水秀美丽渝北全面建成。
按照“市级规划约束性指标+重点专项指标+本地特色指标”设置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安全维护、环境风险防控5个方面,共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预期性指标1项。
(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举措
——以碳达峰行动为总抓手,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二是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开展碳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三是营造绿色发展营商环境,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等生态环境市场化驱动作用,推动生态产业化。四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打造我区绿色发展的新增长点。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强化大气环境空间和质量目标监管,积极防控移动源、扬尘等空气污染,进一步降低冬季颗粒物和夏季臭氧浓度。二是落实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维护水生态安全,深化生活、工业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控。三是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四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业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种植养殖污染治理。五是深化交通、社会等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中心城区“绿肺”功能。一是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维育,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二是系统修复退化生态空间,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育恢复,实施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修复。三是精心美化城市生态空间,科学拓展城市发展生态格局,全面夯实公园城市生态基底。
——强化全过程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一是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二是全面防控固体废物污染风险。三是加强危化品、重金属环境风险管理,保障长江沿岸环境安全,严控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四是依法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着力破解“邻避”困局。
——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确保重大战略落地生效。一是推动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等国家绿色协调发展战略落地生效。二是推动与比邻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协商共谋。三是协同川渝高竹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的智慧化建设。四是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强化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五)保障措施
规划储备实施高质量发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六大类工程项目,共涉及20小类84个具体项目,总投资约114.7亿元,主要由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专项资金,地方资金和社会资金构成。
三、《环保规划》特色亮点
一是全面落实了规划衔接。规划在充分衔接市级规划的基础上,与区级规划纲要和区级主要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多次征求了区级部门意见。二是落实了“开门编规划”的理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各方智慧。三是体现了延续和创新相结合。延展和深化了“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强化了全面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区域协同等新任务。四是开展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项调研,对渝北区生态文明建设形势进行了科学研判,形成了《渝北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等成果。五是体现了“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渝北区特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六是强化了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从分解落实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众参与和严格评估考核等四个方面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四、关键指标解释
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每万元GDP产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相比上年的降低比例。
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标准规定,空气质量指数(AQI)不高于100的天数。
3.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4.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率,是反映地区森林资源和林地占有的实际水平的重要指标。
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种植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城镇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