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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政策差异

日期:2023-06-19

1、茨竹镇、大湾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调整为八等,年税额标准为2元/平方米。2、仙桃街道、宝圣湖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调整为四等,年税额标准为1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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