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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政策措施》着重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包含第一至第七条措施;二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包含第八至第十条措施;三是强化融资减税降费,包含第十一至第十三条措施;四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包含第十四至第十六条措施。
答:对市级认定的龙头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晋级补差(已经享受过一次性补贴,且当年没有晋级的企业,不能再次享受补贴)。
答:区级对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统的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区内报核总额的5%给予补贴;前两年度均享受区研发补贴且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的,可按当年增长额的30%给予补贴。两种补贴方式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答:由于区级层面无用地审批权限,故在区级文件中没有提及用地保障方面相关措施,一切以市级文件为准。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
关于限制三轮车通行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一、通告中提到的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是什么范畴?燃油、燃气以及电动三轮车都属于吗?
答:燃油、燃气以及电动三轮车都属于本次限行范围车辆。
二、所有的三轮车都限行吗?
答:除满足通行条件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和快递业三轮车外,所有三轮车都限行。具体条件是: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允许通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志,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三、通告中提到的渝北区三轮车限行区域内道路具体是哪些?
答:渝北区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双凤桥街道、两路街道、双龙湖街道、仙桃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王家街道、悦来街道辖区所有建成区城市道路。
四、通告中提到的限行时间段是哪个时间段?
答:每日07:00—24:00期间限行。
五、对三轮车限行后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或预期?
答:限行举措实施后,三轮车违法造成的城市乱象会得到有效改善;渝北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会更加规范、和谐;城市交通环境会更加文明、有序;人民群众出行会更加安全、畅通,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此件公开发布)
在文明治丧范围内开展治丧活动违反以上要求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城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在非文明治丧范围内开展治丧活动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对移风易俗、文明治丧行为予以规范。
按照《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镇区域为文明治丧示范区”的规定,并从本区城市化进程的实际出发,以下区域划为文明治丧范围:
(1)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仙桃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悦来街道建成区;
(2)王家街道观月路社区,龙兴镇和合家园片区、天堡家园片区、龙兴场镇片区,洛碛镇朝阳社区、兴隆社区、新渝社区、迎祥社区,木耳镇华晖路社区、富民路社区、民意路社区、聚英路社区。
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文明治丧范围内开展治丧活动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应在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和镇街指定的集中治丧点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2)居民死亡后,应及时通知区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接运遗体,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遗体移交手续。
(3)医院应加强太平间和医护人员管理,建立遗体停放、运出登记制度,由殡仪专用车接运遗体,严禁在医院太平间从事治丧活动。
(4)禁止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5)禁止无照无证的组织和个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
渝北区是全国文明城区,但是占用公共区域搭棚违规治丧情况仍频繁发生,导致安全、卫生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并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群众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对违规治丧扰民事件进行投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建议加强治丧活动监管,整治违规治丧行为。为推进殡葬改革,切实规范群众治丧行为,改变搭棚治丧陋习,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绿色、低碳丧葬新观念,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规范治丧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