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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目前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21)。
解答:实行医师电子化注册后,军队医师确定其医师资格信息已经移交地方后,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提交申请,纸质材料的提交与地方医师办理变更提交材料相同。
我区的补贴依据是以2004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准的实际种植面积(不算复种),不执行此面积外的其他面积基准(如确权面积、测量面积等)。本年度补贴兑现的面积来源为上一年度锁定数据。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区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5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至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贷款还完止。
办理时间: 每年7月20日--8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双休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负一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
联系电话:023-67813649;023—67169991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首次贷款和续贷。
(1)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按系统指引填写本人信息、高校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等,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导出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名。
②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信息及申贷材料扫描后上传至国家开发银行金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指导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③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④首次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以及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学生本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系统提示学生选择办理模式:“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学生自行选择并按系统指引申请办理,打印《受理证明》于10月10日前到高校录入电子回执。现场办理需提供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9 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010 号),投资项目相关事项需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目前,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一通过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http://zwfw.cq.gov.cn)申报。项目业主应登录“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投资项目服务”——“企业投资项目申报”据实填报项目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 24 位统一项目代码。请项目业主在获取统一项目代码后牢记,并凭代码办理后续相关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