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今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
近日,记者获悉,渝北区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农村基础设施网络将更加完善。
《实施方案》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进行了明确,全区建立“总路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的路长制组织体系。其中,总路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各副区长担任,镇(街道)级路长由镇(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村(社区)级路长由村(社区)负责人担任(森林防火公路由林场负责人担任)。区级路长、镇(街道)级路长按照“一人一路”原则逐条路或逐路段分别负责县道、乡道,村(社区)级路长可视情况按照“一对多”的原则负责村道。按照“1+3”管理模式,组建“路长”工作团队,每条农村公路除路长之外,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
《实施方案》提出,“路长制”实施要从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强化路产路权保护举措、升级客货运输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着手。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在全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路长制”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创新探索农村公路发展机制,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模式,持续开发公路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