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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09124D/2024-00200 
    • [ 发文字号 ]
    • 龙溪函〔2024〕47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溪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4-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财政局、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财政局、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

现转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财政局、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北民〔2024〕109号)如下,按照文件要求,请各社区大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重要意义、发放范围、办理程序等,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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