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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9616W/202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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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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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0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关于废止有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镇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洛碛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度〉的通知》(洛碛府〔2022〕123号)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2年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渝北区洛碛镇新渝路329号(邮编401137)。来信请注明“《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286941501@qq.com。
附件: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