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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咨询问答

日期:2024-09-10

问: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问:地质灾害等级如何划分?

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问:地质灾害如何公布?

答: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统一向媒体发布灾害监测预警情况、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信息。

问:先期处置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先期处置措施主要有: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控制措施,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专业应急队伍的引导;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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