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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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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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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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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2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5〕危化-2号
根据部门移送,2025年1月29日,洛碛镇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祥合有限公司作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销售给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王明慧副食店、鑫鑫副食批发部烟花爆竹。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祥合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5〕危化-2号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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