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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MB193784XN/2021-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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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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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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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1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卫健〔2020〕39号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二院,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通知》(渝卫发〔2020〕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渝北区“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关于开展妇女
“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战部署,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确保我区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20年完成0.9万名35-64岁妇女宫颈癌检查和0.8万名35-64岁妇女乳腺癌检查。
(二)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
(三)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四)宫颈癌阴道镜符合率达80%以上。
(五)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六)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负责“两癌”工作的妇联干部业务培训参与率达到100%,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七)精准实施救助工作,受助患者准确率达100%。
二、项目单位及任务
镇街初筛机构:18个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二院。
区级初筛机构:区人民医院(宫颈癌、乳腺癌),区妇幼保健院(宫颈癌)。
项目单位为22个镇街,具体筛查人数见附件1。
三、目标人群
目标人群为常住渝北区、35-64岁的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辖区农村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
四、实施时间
“两癌”检查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任务完成以“重庆市妇幼信息资源平台——两癌子系统”录入的结案数据为准。
五、项目内容与救助
(一)宫颈癌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首先是进行一般的妇科检查(包括窥阴器检查及白带常规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然后进行TCT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对TCT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阳性的病例再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渝北区人民医院进行乳腺彩色B超初筛检查和对彩超初筛可疑者经评估后转诊钼靶X-线检查;钼靶X-线检查为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三)两癌救助:
救助范围:本辖区所有镇街。
救助对象: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庆市户籍农村贫困妇女,优先保障项目内筛查歘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妇女。
救助程序:在镇街妇联进行申报,经区妇联、区卫计委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救助金。具体见附件二。
六、工作流程
(一)组织宣传与对象身份认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妇联负责对两癌检查目标人群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核实参检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保证参检人员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参检,同时对复合检查条件对象的人群开具免检证明单。
(二)培训: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对参与宫颈癌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区人民医院组织对参与乳腺癌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三)检查时间安排:各项目单位与相应的镇街做好检查时间安排,并将检查时间表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将乳腺癌检查时间安排表发区人民医院。
(四)检查流程
为方便妇女就医,根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组织动员情况,可由区妇幼保健院和区人民医院带人带设备,下基层集中筛查;也可由本人凭免检证明,自行到区人民医院筛查宫颈癌和乳腺癌、区妇幼保健院筛查宫颈癌。
1.宫颈癌检查:
A.镇街初筛机构:各初筛单位凭免检证明单对目标人群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TCT取样并送第三方机构外检,对肉眼外观和初筛TCT异常者通知转诊。填写个案登记表,将基本信息和最终诊断结果录入市级平台。
B.区级初筛机构:区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凭免检证明单对目标人群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TCT取样并送第三方机构外检,并填写个案登记表,将个案录入市级平台。区妇幼保健院全程参与,负责宫颈癌检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控。区妇幼保健院对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现场取宫颈组织送第三方机构进行病理检查。
2.TCT检查:第三方检验机构在3天内将初筛机构取样的TCT样本取走,并在取走样本的10-15天内将送检结果反馈给取样单位,同时将TCT阳性报告报送给区妇幼保健院,镇街医院负责将TCT检查的宫颈细胞结果异常者书面告知受检者,并由镇街医院负责组织本辖区宫颈癌检查可疑阳性人群复查,区妇幼保健院接通知后安排人员下基层复查取宫颈活检送第三方机构进行病理检查。第三方检验机构将病检结果信息反馈给区妇幼保健院和所辖镇街医院。同时各镇街医院做好本辖区内异常可疑人群的信息登记、反馈和追访,加强对异常或可疑者的随访管理,失访率应控制在5%以内。
3.乳腺癌检查:
A.镇街初筛机构:各项目单位凭免检证明单对目标人群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并填写个案登记表、完成乳腺集中检查的个案录入;区人民医院下基层开展彩超检查和出具规范的彩超报告,负责乳腺癌检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控;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BI-RADS分类)4类以上的妇女转入区人民医院影像科免费做钼靶X-线检查;影像科负责钼靶X-线的所有检查影像图文和纸质资料的登记和保存,同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影像科并将阳性或可疑阳性转入本院病理科做病理组织学检查,病理科负责病检、个案登记、切片保存,同时将阳性个案反馈给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将病检阳性个案信息反馈给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镇街医疗机构;相关镇街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对送检的阳性个案信息进行登记、反馈和追访。
B.区人民医院初筛机构:凭免检证明单对目标人群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进行彩超检查和出具规范的彩超报告,彩超异常可疑人群进行钼靶检查,钼靶异常的可疑人群进行病理检查确诊。并完整填写个案登记表,负责录入市级平台。
七、机构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协调各单位、组织管理、督导质控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
区妇联:负责对各镇街妇联人员的培训与两癌审核、救助、上报工作。
区妇幼保健院: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做好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院宫颈癌检查与全区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现场指导、质量把控、后续管理和两癌检查工作的信息收集与上报。
区人民医院:负责本院乳腺癌检查与全区乳腺癌检查工作的现场指导和质量把控,完成乳腺癌检查的阳性个案的确诊和反馈。乳腺癌的B超、钼靶、病理检查的录入;本院检查乳腺个案市级平台的录入。
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TCT式样和取样培训,检查以及确诊,同时负责检查信息反馈给各送检机构和结果数据的分析。阳性结果报告区妇幼保健院与各镇街项目单位。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妇联:负责“两癌”检查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及组织适龄女接受检查工作。做好贫困妇女的情况摸排、信息审核、入库登记,免费检查目标人群的身份审核。
初筛机构:负责“两癌”检查工作和信息的录入,送检人员的信息反馈和阳性个案的追踪随访。
八、经费来源与管理
来源中央、市级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一)补助标准:宫颈癌初查,镇街医疗机构妇检补助15元/例,阴道镜检查60元/例;乳腺癌初查手诊5元/例(不含区人民医院),彩超检查70元/例,钼靶X-线检查200元/例;病理组织检查检查费160元/例、取样费1000元/例(包含检查、耗材、用药)。其中宫颈癌TCT及病理组织检查的费用以实际招标价格为准,取样为350元/例(包含检查、耗材、用药)。第一次补助后根据剩余资金情况按比例对区级医疗机构和镇街医疗机构进行追补。
(二)“两癌”检查补助资金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项目管理,各类工作量统计来源于“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实施机构(含第三方检验机构)于每年国庆节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妇幼保健院申报资金,经区妇幼保健院、区卫健委审核后,对其进行经费的拨付。
(三)救助资金:由市妇联直接拨付区妇联,不在本项目资金内支付。
九、工作要求
(一)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分别接受自愿前来符合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的目标人群。工作量归为开具免检单的镇街的任务量。为避免拥挤,建议大家最好在安排时间段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前来检查。
(二)准确把握目标人群,严禁超范围检查。各镇街要科学安排任务,及早开展检查。各检查机构要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信息,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提高检查技术水平。为保障乳腺癌检查项目质量,乳腺癌检查工作由区人民医院专科医生承担。
(四)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上报信息。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均需将接受检查的个案信息(无论检测结果阴性或阳性)及时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五)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渝北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及人员联
系表
2.渝北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渝北区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20年渝北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任务及人员联系表
序号 |
镇街 |
宫颈癌(人) |
乳腺癌(人) |
镇街 |
所辖医疗机构 | |||
联系人 |
电话 |
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
1 |
双凤桥街道 |
362 |
441 |
绍伟 |
13883198226 |
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赵春雨 |
1582352458 |
2 |
两路街道 |
303 |
328 |
高丽 |
13983887591 | |||
3 |
双龙湖街道 |
713 |
759 |
田媛媛 |
13883176847 67811389 |
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火旭霞 |
13883658252 |
4 |
仙桃街道 |
365 |
434 |
胡沁歆 |
15223095862 |
冯永君 |
18502360376 | |
5 |
龙山街道 |
515 |
0 |
张静 |
15802376992 |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陈娟 |
13594086502 |
6 |
龙塔街道 |
372 |
0 |
曹欢 |
139832452986 8812367 |
区二院 |
陈静 |
18696691827 |
7 |
悦来街道 |
30 |
30 |
彭小丽 |
13594005385 |
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樊成利 |
13629747539 |
8 |
龙溪街道 |
445 |
0 |
刘霞 |
13883575121 |
区二院 |
陈静 |
18696691827 |
9 |
王家街道 |
188 |
188 |
王艳 |
13883345055 |
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洋 |
15023078334 |
10 |
宝圣湖街道 |
657 |
722 |
王丽 |
18996038536 |
回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吴静 |
18375971269 |
11 |
回兴街道 |
555 |
602 |
孙婷婷 |
13983992391 | |||
12 |
木耳镇 |
762 |
762 |
黄琴林 |
18523851536 |
木耳镇中心卫生院 |
胡春生 |
13637708066 |
13 |
兴隆镇 |
269 |
269 |
喻春梅 |
18725950098 |
兴隆镇中心卫生院 |
梁欢 |
18323048227 |
14 |
茨竹镇 |
292 |
292 |
范利平 |
18183100205 |
茨竹镇中心卫生院 |
段红 |
13509422880 |
15 |
大湾镇 |
355 |
355 |
张倩 |
15823561420 |
大湾镇中心卫生院 |
倪学惠 |
13527338522 |
16 |
龙兴镇 |
246 |
2246 |
李凤勇 |
15823105320 |
龙兴镇中心卫生院 |
陈加玲 |
13271960729 |
17 |
石船镇 |
686 |
686 |
陶正贤 |
13996334135 |
石船镇中心卫生院 |
孙婧 |
1823434661 |
18 |
统景镇 |
388 |
388 |
陈祯岭 |
13594258889 |
统景镇中心卫生院 |
唐齐欢 |
13320248882 |
19 |
大盛镇 |
380 |
380 |
唐传华 |
13996355617 |
大盛镇中心卫生院 |
唐春燕 |
15823935584 |
20 |
洛碛镇 |
515 |
515 |
许慧 |
18225060901 |
洛碛镇中心卫生院 |
简福蓉 |
13883760419 |
21 |
古路镇 |
267 |
267 |
李媛媛 |
15215053883 |
古路镇中心卫生院 |
喻娇 |
13206215047 |
22 |
玉峰山镇 |
336 |
336 |
李国美 |
13101386078 |
玉峰山镇中心卫生院 |
陈贤 |
15123016281 |
全区合计 |
9000 |
8000 |
|
|
|
|
|
附件2
2020年渝北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委发(2018)33号要求,《重庆市卫健委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20)7号文件精神,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工作区委、区政府、区卫健委高度重视,为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确保我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顺利并圆满完成任务,特成立各级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禄友 区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继书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刘明涛 区人民医院院长
陈 洁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陈娱瑜 区卫健委公卫科科长
谭红梅 区卫健委公卫科副科长
陈道平 区人民医院公卫科科长
甘家云 区妇幼保健院公卫科科长
各级领导小组下设立两癌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由周禄友同志兼任主任,陈娱瑜、谭红梅、甘家云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经费的落实和实施及信息的上报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确定全区开展妇女免费“两癌”工作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全区免费开展“两癌”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3.指导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确定妇女“两癌”定点筛查治疗医疗保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4.组建全区“两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审议筛查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5.研究制定全区免费开展“两癌”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6.研究制定全区免费开展“两癌”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7.研究制定全区免费开展“两癌”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
附件3
2020年渝北区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
专家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娱瑜 区卫健委公卫科科长
副组长:谭红梅 区卫健委公卫科副科长
成 员:范玉兰 区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瞿 娅 区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主任
郎利春 区人民医院彩超室主任
王 琦 区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
邱雪松 区人民医院病理科科长
高 玲 区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曾 静 区中医院妇产科副主任
唐永霞 区保健院检验科科长
杨 檬 区人民医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
阙兴芹 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罗 镱 区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医师
专家小组负责对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实施质量考核和复核会诊制度,避免误诊、漏诊。确保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