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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339603402/2024-00092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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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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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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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2024年重点汽车企业惠民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渝北区2024年重点汽车企业惠民促销
活动方案的通知
相关汽车销售企业:
《渝北区2024年重点汽车企业惠民促销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渝北区2024年重点汽车企业惠民促销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优化升级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224号)、《关于优化调整 2024 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39号)相关文件,结合重庆市开展“消费促进年”的工作安排及区级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和以旧换新,区商务委结合区域实际,计划组织开展“悦购渝北、擎动未来”渝北区2024年重点汽车企业惠民促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悦购渝北、擎动未来”渝北区2024年重点汽车企业惠民促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12月
三、活动内容
鼓励重点汽车零售企业以“悦购渝北、擎动未来”为主题,积极联动金融机构,采取厂家让利、补贴、贴息等方式开展各种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
四、参与条件
(一)渝北区属板块(不含龙兴区域)所有规范经营汽车销售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三)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诚信“黑名单”;
(四)2023年10月以前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存量企业,2023年零售销售规模不低于1亿元,2024年10-12月累计零售销售规模同比增速不低于15%。2.2023年12月以后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新增企业,且2024年10-12月贡献零售销售规模不低于1亿元。参与活动企业第四季度促销资金不低于5万元。
五、补贴标准
(一)存量企业
序号 |
2023年 零售销售规模 |
2024年10-12月 零售销售规模增长 |
奖励 标准 |
1 |
1亿元(含)-2亿元(不含) |
15% |
10万元 |
2 |
2亿元-(含)3亿元(不含) |
15% |
12万元 |
3 |
3亿元以上(含) |
15% |
15万元 |
(二)新增企业
序号 |
2024年10-12月 零售销售规模 |
奖励标准 |
1 |
1亿元(含)-2亿元(不含) |
5万元 |
2 |
2亿元(含)-3亿元(不含) |
10万元 |
3 |
3亿元以上(含) |
15万元 |
六、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认定程序
有意向参加活动的企业在12月20日前向区商务委提交报名申请表。符合条件且已开展惠民促销活动的企业,于2025年1月30日前向区商务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一)参加惠民促销活动政策申报表;
(二)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
(三)企业惠民促销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活动内容、优惠措施、组织方式、投入金额等);
(四)企业惠民促销活动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存量企业主要提供2024年10—12月零售销售规模同比增量、同比增速、促销资金投入等内容;新增企业主要提供2024年10—12月零售销售规模、促销资金投入等内容)纸质件,零售销售规模增量及增速有关数据以上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五)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lwzb.stats.gov.cn/)中填报的2023年10-12月(仅存量企业提供)和2024年10-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与库存(E204-1表)》统计报表打印件(新增企业提供首报月和2024年12月报表),及2024年10-12月销售台账;
(六)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