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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27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120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8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老委办、中国人寿保险渝北支公司《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金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自愿参保、承保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进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效覆盖全区50%以上,努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化解养老风险。

二、投保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参保对象及范围

年满65周岁(含)以上户籍在渝北区的老年人。

(二)保费金额与保险期限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份3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投保2份。保险期限为一年。

(三)收费形式及标准

1.65周岁(含)以上特殊人群(即低保、特困老人及百岁老人,下同)全额补贴(每人每年30元);65周岁(含)以上其他人群按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补贴,保费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自行缴纳。

2.自愿投保的老年人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三、参保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统一组织,协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渝北支公司共同做好本地区老年人的续保、新增人员投保工作。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低保、特困老人还需持相关证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单位投保。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单位,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以团体保单的形式承保。

(二)个人投保。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个人,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办理:

1.登记交费。投保人到村(社区)登记,按收费标准交费,填写《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登记人员要向投保人告知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并为投保人提供咨询服务。投保人可委托其亲属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2.核对汇总。各镇街、保险公司要指导村(社区)对参(续)保老人进行登记、代为收取老人自缴保费,并签订保险单据,统计上报参保情况。村(社区)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和交纳的保险费交镇(街)民社办汇总,镇(街)民社办核查无误后,以村(社区)为单位张榜公布参保人员名单,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登记表(附件1)送保险公司投保,同时将登记表电子表、盖章的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报区民政局审核备案。

3.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按镇(街)民社办所交《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和保费办理投保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保单。

4.送交保单。保险公司将集中办理的保单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街)民社办,由镇(街)民社办转交村(社区),再由村(社区)分发到每个投保人。

(三)缴费时间

老年人参加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2月20日。

(四)享受待遇时间

参保老年人享受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待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保险理赔

(一)理赔流程

1.报案。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代理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也可通过保险公司下辖机构、网点协助办理报案。保险公司统一服务电话:95519。

2.提出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可通过直接办理、委托办理、协助办理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特殊人群也可由村(社区)或养老机构负责人代为办理。

3.提供理赔申请资料。申请人根据申请赔付类别,填写给付保险金申请书,并按照保险理赔要求提供相关单证。

4.代办理赔事宜。如由代理人办理保险金申请事宜,还应提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书等证明性文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赔付标准。具体赔付规定及标准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夕阳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和《国寿附加夕阳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执行。

(三)报销办法。按保险公司相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四)保险金的给付

1.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理人)在治疗结束后30日内应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提出理赔申请,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公司不再给付保险金。

2.凡责任明确、事实清楚,索赔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赔案并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存折(卡),并以短信形式将理赔给付信息发送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特殊情况需调查取证的理赔案,最长不超过6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镇街要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相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履行好各自职责,不断提高参保率。

(二)规范做好投(续)保服务。保险公司要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业务、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每一区域的保险服务专员均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予以公告确认。

(三)加强理赔与咨询服务。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受理日常理赔服务工作,包括日常咨询、疑难解答、事故报案和投诉处理等具体事宜。落实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进度月报制度,保险公司须在每月10日前,报送承保和理赔数据至区民政局。

(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要指导各养老机构,积极宣传、动员院内老人参保;各镇街和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动员,让广大老年人充分认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资金来源和投保流程等主要内容,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帮助老年人形成正确认识,确保投保老年人了解自身权责,增强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参保率。

附件:1.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

2.渝北区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情

况汇总表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5

(区民政局联系人:汪克宇,联系电话:86015062,13452447895,邮箱:460622260@qq.com;人寿保险公司渝北支公司联系人:江义敏,联系电话:137094115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

填报单位:           镇(街道)                村(居)委会(盖章)       登记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被保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常住家庭地址

保费金额

交费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区民政局、镇(街道)社事办、国寿公司各一份。

附件2

渝北区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参保人数(人)

参保份数(份)

保费金额(元)

外区户籍或65岁以下参保

备注

65岁及以上普通人员

65岁及以上低保、特困人员、百岁老人

65岁及以上普通人员

65岁及以上低保、特困人员、百岁老人

区财政补助

个人缴纳

人数

份数

金额












合计











分管领导: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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