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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26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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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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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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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抽查工作的通知
区级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抽查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1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二、抽查对象和数量
抽查对象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应检单位,抽查数量按总量的5%的比例随机抽取20家作为抽查对象(见附件1)。
三、抽查内容
(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二)内部治理和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三)登记事项及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四)财务状况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五)打击非法社会融资或者返利行为等的情况;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情况;
(七)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情况;
(八)建立健全及落实风险防范工作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人员安排
现场检查小组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2至3人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安排的1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五、抽查方式及结果处理
(一)抽查采取书面抽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结果将通过“信用重庆”网站通报,存入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被抽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配合抽查工作。
书面抽查的应于11月1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附件2)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工作检查表》(见附件3)。
现场检查于11月19日至12月5日,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赴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现场,根据被检查单位自查填写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工作检查表》(见附件3),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走访了解、座谈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中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登记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规定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三)抽查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六、抽查监督
接受抽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抽查过程或抽查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860150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街10号渝北区民政局。
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名单
2.XX(组织全称)自查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工作检查表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重庆市渝北区鹿山村宝贝幼儿园 |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
书面检查 |
|
2 |
重庆市渝北区蓝宝特幼儿园 |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
书面检查 |
|
3 |
重庆市渝北区朗途艺术培训中心 |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
书面检查 |
|
4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花卉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书面检查 |
|
5 |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金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书面检查 |
|
6 |
重庆市华服职业培训学校 |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书面检查 |
|
7 |
重庆市渝北区酒类研究院 |
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
书面检查 |
|
8 |
重庆市渝北区义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渝北区体育局 |
书面检查 |
|
9 |
重庆市渝北区巨蟹职业培训学校 |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书面检查 |
|
10 |
重庆市渝北区慧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渝北区民政局 |
现场检查 |
|
11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童心幼儿园 |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2 |
重庆市渝北区智多星幼儿园 |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3 |
重庆市渝北区中雅少年儿童艺术活动中心 |
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4 |
重庆市渝北区爱在心扉志愿服务中心 |
共青团重庆市渝北区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5 |
重庆市渝北区启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
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6 |
重庆市渝北区临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
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7 |
重庆市渝北区老年文化活动中心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
18 |
重庆市渝北区锦华职业培训学校 |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现场检查 |
|
19 |
重庆市渝北区文启书院 |
渝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现场检查 |
|
20 |
重庆市渝北区北城书画艺术学校 |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附件2
重庆市渝北区XX(组织全称)自查报告
(参考格式)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我组织在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抽查工作被列入抽查名单中,接到《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抽查工作的通知》后,我组织充分迅速响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XXX...。现将自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组织基本情况)XXX...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XXX...
2.XXX...
3.XXX...
(按照书面检查表条目逐一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个问题就要分别写原因,剖析要深刻,不要找理由,且要与后文整改措施对应。)
三、整改措施及结果
1.XXX...
2.XXX...
3.XXX...
(针对上面的问题和原因,分别采取了哪些实质性整改措施,具体是怎么做的。不能只有整改计划“明年打算怎么做,保证以后怎么做”,必须是在整改期中已经采取的措施;经过整改,目前的结果如何,整改是否完成,若未完成整改时间节点为何时,并附上相应的材料佐证。)
四、下一步打算
1.XXX...
2.XXX...
3.XXX...
附件(附件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均需盖上机构公章)
(落款、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工作检查表
单位名称:
抽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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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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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组织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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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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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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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社会组织签字(盖章) 抽查人员: 年 月 日 | ||||||
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基本办公条件情况 |
有无独立的办公用房和有效的产权证明或有租房合同(一年以上)、无偿使用协议(一年以上)等证明材料,如为转租需提供房屋产权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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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外有无社会组织标志,登记证书是否悬挂办公场所内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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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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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符合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相关的活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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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 |
党组织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党组织,所属党员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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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有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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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执行机构负责人情况)、民主办会(理事会召开会议以及监事履行义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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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理事会,发生涉及社会组织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事故、问题,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等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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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各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并完成相应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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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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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进行年检、年度财务审计、换届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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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并绩效考核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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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 |
是否存在向社会公众融资或者返利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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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其制定(修订)符合规定程序。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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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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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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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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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重大事项、人员和机构变动、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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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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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项目(业务活动) 开展情况 |
实施项目,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服务社会或社区的活动,参加或举办展览、展销、交流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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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研讨会论坛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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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开展乡村振兴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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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创办刊物,建立电子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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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
财会人员持证,分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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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本组织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核算办法或规程;(2)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3)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4)项目(业务活动)收支管理办法;(5)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6)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管理;(7)投资(实体、刊物)管理;(8)预算管理;(9)票据管理;(10)财务报告编制与分析;(11)会计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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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
经费来源、资金使用、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票据使用管理等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章程规定(专项资金、众筹资金等的使用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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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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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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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财务审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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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年度财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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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情况 |
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的; 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本组织法定账簿核算、将本组织财务收支与其他组织收支混管或者将以本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收入交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收取的; 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的; 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的; 支出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的; 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通过虚增业务活动成本、虚假发放工作人员费用、专家费用等方式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兼职理事、监事参加决策、监督等履职行为时以劳务费、专家费等方式领取报酬的; 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开展宣传、促销等活动的; 将大额财产长期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组织、个人不收回的;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价格不公允,或者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信息的; 具有其他违反非营利属性要求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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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效益情况 |
受到国家、省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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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国家、省级等媒体报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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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服务,形成经验并在全国、全市相关领域内进行推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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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 |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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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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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预案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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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及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廉政风险等情况;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具体防范化解措施情况(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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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组意见及建议: 年 月 日 | ||||||
签字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