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17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3〕100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7-25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重庆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渝北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重庆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724

(区民政局联系人:陈斯嘉,联系电话:023-86010708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23-86091804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重庆建设部署要求,打造标杆典型,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指引,根据《重庆市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渝民〔202383号)、《渝北区推进清廉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23〕—25)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全区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主线,积极改革创新,打造“组织明净、事务明白、制度明正、治理明智、民风文明”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清廉渝北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各镇街选取1个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居)开展清廉村居区级试点示范,在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先行先试,到2023年底,全区建成1个市级标杆清廉村居,一批区级标杆清廉村居,完善清廉村居评价体系。

二、建设内容

清廉村居建设要达到以下“五明”标准:组织明净、事务明白、制度明正、治理明智、民风文明。

(一)突出党建引领,打造“明净”组织

1.深化组织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居)班子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文化和作风建设。(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街)

2.厘清职能关系,强化监督制约。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四张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区级联审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等部门)

3.加强干部管理,提升政治素养。教育引导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升村(社区)干部管党治党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组织生活的“第一议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廉洁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开展基层干部财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各镇街)

(二)实施阳光工程,施行“明白”事务

4.规范议事程序,促进决策民主。全覆盖实行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搭建村(社区)民议事协商平台。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研究集体经济重要事项机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选择、实施须经民主讨论同意,项目的经营管理、利益联结要让群众参与,让每个成员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各镇街

5.完善阳光机制,推进“四务”公开。推行村(居)事务“阳光”工程,出台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全面落实村(社区)党务、财务、服务、政务公开制度,每年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运用媒体公众号、网络、电子触摸屏、“渝快社区”小程序等形式进行公开,推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双随机”评价,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时间、内容及程序。(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各镇街

(三)筑牢监督防线,健全“明正”制度

6.优化“三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梳理农村集体经济廉洁风险点,划出行为红线,制定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规定,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对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混乱、不公开或虚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由镇街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顿。严格执行《渝北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健全集体资产数字化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农村“三资”管理平台等软件,提高“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各镇街)

7.加强权力制约,深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强村富民综合改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出台《典型问题负面清单》。健全“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统筹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健全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制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各镇街)

8.聚焦腐败问题,加大问责查处。以“小切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建立巡察延伸村(社区)工作机制,将巡察触角向村、社区全面延展铺开,持续整治基层干部与民争利,在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中“钻空子”等问题。坚决纠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少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擅自决策、违规决策等问题,推动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着力整治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各镇街)

(四)深化“四治”融合,促进“明智”治理

9.探索善治积分,营造清廉氛围。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良好氛围。搭建由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群众互助组织和社工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村(居)共治平台,定期开展民主协商。推广“民情茶室”“小板凳 大民生”等有效做法,激发群众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的内生动力。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广“老马工作室”“乡贤评理堂”等经验。强化党在基层的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常态化举办群众性文化科普活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各镇街)

10.深化“枫桥经验”,主动化解矛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快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健全完善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围绕加强平安村居建设,督促统筹公安、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力量,推动整治“村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督促严厉打击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行为,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各镇街)

11.运用数字赋能,提升监督效能。突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健全“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规范运用农村“三资”管理平台等软件,提高“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广使用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运用“渝快社区”小程序,以“三事分流”为切入点,推动“五个民主”“五社联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街)

(五)强化清廉教育,培育文明民风

  1. 推动移风易俗,改善人居环境。用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围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督促纠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以“环境美、功能美、风貌美、文明美”为目标,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体提升行动和“百村宜居”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委等部门、各镇街)

  2. 加强清廉教育,培育清廉文化。加强村居基层清廉教育,深入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代代传”等活动,全面挖掘村居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依托文化礼堂、农村书屋、主题公园、文化长廊等,创建一批村居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公示栏、入户上墙、定期宣传、民主评议等措施,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725日前)。制定重庆市渝北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申报试点村居(725日前)。各镇街申报1个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居)开展试点示范,7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申请表PDF版本和Word版本(附件1)通过渝快政报送区民政局。

(三)确定试点村居(84日前)。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研究试点实施方案,经研究,确定区级、市级试点村居。

(四)打造示范标杆(1215日前)。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照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村(社区)实施方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月对试点村居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度盘点,指导各地及时总结提炼,为全区推广清廉村居建设提供给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五)确定示范标杆(1230日前)。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照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村(社区)实施方案,对试点村居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达到95分以上的,可确定为标杆清廉村居;90-94分,可确定为优秀清廉村居。由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发文确定。对标杆、优秀清廉村居的工作经验由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总结汇编,供全区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学习借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清廉村居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当好清廉村居建设的推动者、组织者、实施者,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立足职责定位,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区纪委监委要强化推进监督,区民政、农委要强化业务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科室,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强化政策、资源、力量配备和系统内统筹指导,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出成效。镇(街道)党(工)委要强化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具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协作联动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合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形成以清正廉洁为荣、腐败骄奢为耻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清廉村居建设申请表

2.渝北区“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清廉村居建设申请表

试点村居

xx区xx镇(街道)xx村(社区)

申报理由

主要填写拟申报单位清廉村居建设的思路、重点及特色工作等。(附试点实施方案)

镇街纪(工)委意见

镇街党(工)委意见

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委意见

区纪委监委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实行一村(居)一表;2.填报时本表一式4份,其中3份分别送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纪委监委机关,1份镇街存档。


附件2

渝北区“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村)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估得分

创建内容评分

(70分)

组织明净

(24分)

A1基层组织战斗力强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深入推进党建统领网格治理,成立网格党组织,划分网格党小组,实行“组网合一”,网格党组织书记、党小组组长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网格长,推动网格架构与基层组织体系深度融合。村党组织统领作用发挥不力、网格党组织覆盖率未达100%的,不得分。

3


村级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战斗力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常态化回引农村本土人才,培养储备2名以上后备力量。班子不团结、工作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未建立个人廉洁档案,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5


A2权力边界清楚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和班子健全。各组织无明确职责分工方案,未正常运转的,存在一个扣1分, 扣完为止。

3


认真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和证明清单,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未认真执行“四张清单”工作机制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A3干部队伍清廉

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到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等制度、未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组织生活的“第一议题”的,对流动党员、非公党员管理不到位,未开展基层干部财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5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三资”管理、农村建房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或触碰底线行为的,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扣2分。存在阻挠、干扰工作等情况的,扣分2分。扣完为止。

2


事务明白(6分)

A4决策事务明白

民主议事充分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机制、村民议事会制度等严格执行,健全村党组织研究集体经济重要事项机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选择、实施需经民主讨论同意,项目的经营管理、利益联结要让农户参与,让每个成员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制度未认真落实,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发生的,未收集处置群众意见建议和反映,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四议两公开"全年开展未达到4次的,扣3分;集体经济组织未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扣3分。扣完为止。

3


A5公开事务明白

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全面公开,程序规范、内容真实、信息及时。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四务"公开不到位的,全年党务、政务、服务公开线上、线下公开次数未达到4次及财务公开次数未达到12次,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党务、政务、服务内容未保留 10日、财务公开内容未保留10日以上,每发生一起扣1分,“双随机”评价发现存在问题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制度明正(20分)

A6“三资”监管规范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上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低于30万元,该项不得分。

3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规范。记录不完整,产权不清晰,资产资源处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每发生一项扣1分,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的,每存在一项扣1分,未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的,扣1分,未开展年度清查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村集体资金管理规范。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联审联签制度、“村财镇代管”和各类资金运行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每存在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村级工程管理规范。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的,每例扣1分;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体系不规范,出现应招标未招标或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的不合规情况的,每例扣1分;工程各环节管理不规范,监督缺失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3


A7监督体系健全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未严格执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清单的,扣2分;在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地管理、宅基地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领域发生村干部滥用权力,不落实村委会主任定期向村监督委员会报告村务财务等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村级“四务”监督,加强对“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作用发挥不力的,扣2分。

2


建立廉情驿站,选聘廉情信息员,开展廉情宣传、廉情收集、廉情监督。未建立的不得分。

1


公开区、镇街、村三级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未公开的不得分。

1


A8严肃查处问责

配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少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擅自决策、违规决策等问题,着力整治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被上级发现和查处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


治理明智(10分)

A9善治清廉运营

制定完善乡村治理清廉积分评分细则,将群众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监督等内容纳入积分制,执行清廉积分制。未制定的不得分。

3


A10矛盾主动化解

村内矛盾有效化解。积极争创“无信访村”建设,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不到解决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


A11智治水平提升

规范运用重庆农村“三资”管理系统,未使用“三资”管理系统的,不得分;运用不规范的,账务应上传未上传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规范运用“渝快社区”小程序,未使用的,不得分;运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

2


A1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有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探索强村富民综合改革。

2


民风文明(10分)

A13务实管用村规民约

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廉洁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加强村规民约普及宣传,群众遵守执行有力。通过村规民约,或运用互联网、数字电视终端、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移动终端等平台等,加强农村清廉教育,营造清廉村居建设氛围。未常态化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的,扣1分;未运用相关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A14深化移风易俗

婚丧喜事存在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被举报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A15 村庄干净整洁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居干净整洁有序。发现脏乱差的扣1-2分,扣完为止。

2


A16加强廉洁教育

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次,开展与村“两委”全覆盖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未完成的不得分。

2


A17打造清廉阵地


深入挖掘本土清廉文化,通过全面挖掘村居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依托文化礼堂、农村书屋、主题公园、文化长廊等等方式创建一批村居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未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或教育基地的,不得分。

2


民主评议评分(30分)

综合考量辖区党员干部、群众等对本村的满意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向村党员大会述职述廉,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得分*0.3即为最后项目评分。

30


总得分(给予一定扣分、加分要写明具体加分数)


特别扣分项目


1.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刑罚处罚的,被发现和查处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上级发现和查处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3.村“两委”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罢免、终止职务(撤换)的,被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最高10分


加分项目


1.被认定为区级、市级清廉村居建设示范标杆的,分别加2、4分;

2.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区级、市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1、2分;一般党员受到区级、市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1、2分;

3.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的,每次分别加0.5、1、2分。

4.清廉村居等工作在市级、国家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分别加2、4分,举办现场会加2分。

5.自查发现并协助处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给予党纪处分的,每起加2分。

6.在清廉村居建设中有新思路、新办法,成效显著,相关工作得到区级以上部门肯定、表彰奖励或在全市及以上层面推广,酌情赋分,最高为3分。


最高10分


注:1.该指标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每项评价内容扣分扣完为止;

2.同一事项涉及不同评价指标体系的加、扣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3.设置特别扣分项目和加分项目。


渝北区“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社区)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估得分

创建内容评分

(70分)

组织明净

(24分)

A1基层组织战斗力强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深入推进党建统领网格治理,成立网格党组织,划分网格党小组,实行“组网合一”,网格党组织应与小区党组织统筹组建,网格党组织书记、党小组组长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网格长,推动网格架构与基层组织体系深度融合。社区党组织统领作用发挥不力、网格党组织覆盖率未达100%的,不得分。

3


社区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战斗力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建立个人廉洁档案,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5


A2权力边界清楚

社区各组织和班子健全。各组织无明确职责分工方案,未正常运转的,存在一个扣1分, 扣完为止。

3


认真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和证明清单,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未认真执行“四张清单”工作机制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A3干部队伍清廉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到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等制度、未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组织生活的“第一议题”的,对流动党员、非公党员管理不到位,未开展基层干部财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5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或触碰底线行为的,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扣2分。存在阻挠、干扰工作等情况的,扣分2分。扣完为止。

2


事务明白(6分)

A4决策事务明白

民主议事充分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机制、居民议事会制度等严格执行。制度未认真落实,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发生的,未收集处置群众意见建议和反映,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四议两公开"全年开展未达到4次的,扣3分。

3


A5公开事务明白

社区事务公开透明,"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全面公开,程序规范、内容真实、信息及时。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四务"公开不到位的,全年党务、政务、服务公开线上、线下公开次数未达到4次及财务公开次数未达到12次,居务公开栏公布的党务、政务、服务内容未保留 10日、财务公开内容未保留10日以上,每发生一起扣1分,“双随机”评价发现存在问题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制度明正(22分)

A6“三资”监管规范

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未制定每年财务计划,未编制收支预、决算方案,并经镇(街道)审核的扣3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和“代理记帐制”管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

3


社区资产资源管理规范。记录不完整,产权不清晰,每发生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社区资金管理规范。社区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联审联签制度、社区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和各类资金运行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每存在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社区项目管理规范。违规转包分包项目的,每例扣1分;出现应招标未招标或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的不合规情况的,每例扣1分;各环节管理不规范,监督缺失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3


A7监督体系健全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未严格执行小微权力运行清单的,扣3分;在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地管理、宅基地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领域发生社区干部滥用权力,每例扣1分;不落实居委会主任定期向居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居务财务等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社区“四务”监督,加强对“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为充分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作用的扣2分。

2


建立廉情驿站,选聘廉情信息员,开展廉情宣传、廉情收集、廉情监督。未建立的不得分。

2


公开区、镇街、社区三级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未公开的不得分。

2


A8严肃查处问责

配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社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醉驾、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问责。被上级发现和查处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


治理明智(8分)

A9善治清廉运营

制定完善社区治理清廉积分评分细则,将群众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监督等内容纳入积分制,执行清廉积分制。未制定的不得分。

3


A10矛盾主动化解

社区矛盾有效化解。积极争创“无信访社区”建设,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不到解决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


A11智治水平提升

规范运用“渝快社区”小程序,未使用的,不得分;运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


民风文明(10分)

A13务实管用村规民约

制定完善居民公约,将廉洁文化融入居民公约,加强居民公约普及宣传,群众遵守执行有力。运用互联网、数字电视终端、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移动终端等平台等,加强清廉教育,营造清廉村居建设氛围。未常态化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的,扣1分;未运用相关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A14深化移风易俗

婚丧喜事存在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被举报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A15 村庄干净整洁

社区生态良好,整洁有序。每发现一处脏乱差的扣1-2分,扣完为止。

2


A16加强廉洁教育

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次,开展与社区“两委”全覆盖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未完成的不得分。

2


A17打造清廉阵地


深入挖掘本土清廉文化,通过全面挖掘、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依托文化礼堂、农村书屋、主题公园、文化长廊等等方式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未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或教育基地的,不得分。

2


民主评议评分(30分)

综合考量辖区党员干部、群众等对本社区的满意度,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述职述廉,向居民会议通报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得分*0.3即为最后项目评分。

30


总得分


加分项目


1.被认定为区级、市级清廉村居建设示范标杆的,分别加2、4分;

2.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区级、市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1、2分;一般党员受到区级、市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1、2分;

3.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的,每次分别加0.5、1、2分。

4.清廉村居等工作在市级、国家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分别加2、4分,举办现场会加2分。

5.自查发现并协助处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给予党纪处分的,每起加2分。

6.在清廉村居建设中有新思路、新办法,成效显著,相关工作得到区级以上部门肯定、表彰奖励或在全市及以上层面推广,酌情赋分,最高为3分。

10


特别扣分项目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刑罚处罚的,被发现和查处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上级发现和查处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罢免、终止职务(撤换)的,被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