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渝北区养老服务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渝北民规〔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养老服务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民〔2019〕222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