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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相比,《措施》有哪些变化?

日期:2024-07-25

与原政策相比,《措施》主要有如下变化:一是为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相对应,认定奖励调整为3年兑付。二是明确了国家级创新平台创建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三是为强化政策协同,明确享受研发补贴政策需先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四是为支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技术合同登记予以奖补,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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