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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1-14

一、出台背景

《重庆市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8月废止,为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加强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成效,根据《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参照《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3〕3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九章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共2条,主要包含办法制定的原因及依据,项目定义。

(二)职能分工。共6条,主要包含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机构的职能分工。项目承担单位包含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履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项目类别。共2条,主要包含项目的类别及资助标准。项目按技术领域一般分为数智科技、新材料、生命健康、绿色低碳、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5类;按资助金额分为小型、一般、重点、重大4类。

(四)申报条件。共2条,主要包含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及经费保障条件,项目申报时应明确知识产权、应用示范、销售收入等可考核的指标。

(五)立项流程。共1条,主要包含项目从申报指南(通知)发布到合同签订的立项流程。项目牵头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项目才能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六)过程管理。共3条,主要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应履行的职责义务。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变更需经项目牵头单位书面申请,区科技局批复后执行。

(七)结题验收。共6条,主要包含项目实施完成后结题验收的相关要求及流程。除小型项目采用审核验收外,其余项目均采用评审验收,由验收专家组对项目牵头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形成验收结论。项目牵头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实施项目,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完善结题手续。

(八)经费管理。共7条,主要包含项目资助形式,项目经费名目及相关使用要求。项目一般以“后补助”为主,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安排项目资金使用,存在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科研经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区科技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九)附则。共2条,主要包含办法的解释及有效期。

三、项目申报与立

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财政预算安排,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发布申报指南(通知),明确当年项目支持方向和类别、申报条件和时间、项目资助方式和标准等事项。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申报指南(通知)提交资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作出书面承诺,任何企业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项目资金。项目牵头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通过与参与单位签订协议的方式合作申报。

区科技局在申报截止后及时进行初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结合项目评审结果,商区财政局初步确定拟立项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当年立项计划。

四、相关通知的查询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渝北科技创新公众号查询当年申报指南(通知)及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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