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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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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3 

重庆市渝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3号)和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督发〔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对象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只有初中阶段的高完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执行本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三、评价时间

以学年度(每年91日至次年831日)为评价时间范围,每年12月底前完成该学年度评价工作。

      四、主要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坚持科学有效。改进评价方法,强化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评价公平高效。

   (四)坚持以评促建。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将评价结果与学校集体荣誉、领导考核、教师待遇、资源配置等挂钩,有效发挥评价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评价内容

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目标,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重点,根据国家及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要求,制定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一)发展水平类。重点评价学校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满意度调查等六个方面,发展水平分为98分。

    (二)增量评价类。对学校办学水平排名升降情况进行评价,增量评价分2分。学校发展水平得分与增量评价得分合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总分,学校办学质量总分为100分。

   (三)降低等级类。出现下列情况,降低评价等级:1.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2.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3. 存在重大违规办学行为;4.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5.发生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事件;6.发生区委教育工委研究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六、评价实施

    (一)学校分组

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类型、区域特点,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分为城市小学组、农村小学组和初中组(初中组包括初级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只有初中阶段的高完中学校)3个组,实行分组评价。

    (二)评价流程及方式

      1.平时评价。区教委各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或外聘专家团队和第三方机构)根据相关指标评价细则,通过看、查、听、访、测、评等方式,开展过程性评价。

      2.民意测评。每年下半年,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通过线上评价方式,在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中开展办学满意度测评。

      3.年终评价。年末,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由区内外专家组建督导评价组,通过现场观测、查阅资料、随机访谈、校长答辩、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学校开展综合性评价。

     4.初步汇总。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汇总各组平时评价、民意测评、年终评价得分。

     5.增量评价。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发展水平进步情况实施增量评价。

     6.降等评价。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提出降低等级类的学校名单。

     7.初定评价。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依据各学校办学水平情况进步情况、降等评价结果等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评出各学校办学水平等级。

     8.初审公示。初定评价结果经区委教育工委初审后,在区教育系统党政内网公示3个工作日。

     9.审定上报。区委教育工委对初审公示情况再次审定,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10.公布结果。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文公布评价结果。

    (三)评价周期

      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原则上一年一评。

      七、结果运用

     (一)纳入督导考核。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学校本学年度超额绩效分配、校级干部工作考核、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学年度评价结果为末等的学校,将由区委教育工委约谈校级领导。

     (二)督促问题整改。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学校,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限期销号。

    ( 三)推广典型经验。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学校办学先进经验、创新举措、典型案例等,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及时梳理、准确掌握、广泛宣传并推广运用。

      八、相关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年度评价工作,要把评价实施过程作为自我审视、自我督导、自我监测的过程,充分发挥评价在办学中的导向、评估、监测、激励作用,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按要求提交评价资料。各督导评价组、各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外聘专家团队、第三方机构要坚持评价有统一标准、计分有事实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当年12月底前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要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检查十不准和安全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安排与评价检查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评价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区委教育工委研究确定。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重点内容

关键指标

考查要点

A1办学方向            

18分

B1加强党建工作        

15分

1.健全党对学校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党的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9分)

2.落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6分)

B2坚持立德树人          

3分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1.5分)

4.把立德作为育人首要任务,制定并有效实施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1.5分)

A2课程教学                             16分

B3落实课程方案            10分

5.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规范使用审定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0.5分)

6.加强课程建设,特别是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建设,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9.5分)

B4规范教学实施                        3分

7.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1分)

8.完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校长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1分)

9.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1分)

B5优化教学方式         

3分

10.积极学习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和信息化教学资源,鼓励教师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1分)

11.坚持因材施教、教好每名学生,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帮扶学习困难学生。(1分)

12.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1分)

A3教师发展                               10分

B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4分

13.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2分)

14.关心教师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教师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促进教师身心健康。(2分)

B7重视教师专业成长                    4分

15.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凝练教学经验。(2分)

16.教师达到专业标准要求,具备较强的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以及必备的信息化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长注重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领导力。(1分)

17.重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分)

B8健全教师激励机制                    2分

18.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1分)

19.树立正确激励导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1分)

A4学校管理                               20分

B9完善学校内部治理                    12分

20.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社区、家长委员会等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作用。(1分)

21.制定符合实际的学校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建设,增强学校办学活力。(11分)

B10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6分

22.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等责任;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3分)

23.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特别照顾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3分)

B1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2分

24.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增进师生相互关爱,增强学校凝聚力;密切家校协同育人,强化家庭教育指导。(1分)

25.优化校园空间环境,建设健康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1分)

A5学生发展                              32分

B12学生发展质量状况                  32分

26.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32分)

A6满意度测评                              2分

B13满意度测评       

2分

27.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2分)

A7增量评价               2分                              

B14增量评价          

2分

28.学校办学质量增量评价。(2分)

降等评价

下列情况降低评价等级

1.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2.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3.存在重大违规办学行为

4.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5.发生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事件

6.发生区委教育工委研究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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