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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7-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7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渝北区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渝北区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的通知

渝北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版)》工作要求,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参考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渝北区汽车零配件、智能装备、消费电子和服装及其他日用品4个细分行业,有意愿、有需求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申报企业在渝北区范围内注册(不含两江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申报。

(四)已参加首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实施方案提交与评审

(一)实施方案提交

拟开展第二批数字化转型改造试点企业请于915日前按照渝北区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件1)提交改造实施方案,将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实施方案评审

实施方案提交后将组织专家按照“提交一个、评审一个”的原则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限期1周整改,整改合格予以通过,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的,视为不通过。

(三)实施方案备案

实施方案评审通过的企业,纳入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实施方案予以备案,企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改造实施,原则上1215日前完成改造。

三、改造实施验收及奖补

(一)验收要求

1. 项目验收。备案版实施方案、实施合同内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项目服务合同参考模板见附件2)与实际改造内容保持一致。

2. 合同验收。企业实施合同金额支付比例不少于50%,提供支付凭证及发票。

3. 数字化水平等级测评。数字化水平测评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工信部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见附件 3,如有工信部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以最新版本为准〕。

4. 改造成效验收。改造软件系统运行2个月,系统运行正常、连续并达到预期成效。

(二)验收流程

企业完成改造并达到验收要求后,发起验收申请,将组织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入企开展项目验收、合同验收、数字化水平等级测评验收、改造成效验收等工作,对验收通过的企业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具体验收流程另行通知。

(三)资金奖补

1. 奖补标准:单个企业按不超过实施合同核定金额(包括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等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 对验收通过的企业,发起奖补支付流程,及时兑现奖补,具体支付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

3. 对改造成效好、示范带动强、复制推广性高的试点企业,将开展数字化转型“小灯塔”样板案例评选,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评选标准及奖励措施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超、刘娇

联系电话:6781027718623051558

电子邮箱:357765559@qq.com

请各企业实名(公司名称+姓名)加入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微信群(详见以上二维码,二维码有效期为7天,若企业未能及时加入,请与上述联系人沟通,已纳入首批试点改造企业无须重复加入),方便后续发布通知。

附件:1. 渝北区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 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服务合同参考模板

3. 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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