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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000450531546K/2024-0004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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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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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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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6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的公示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经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调查评审,拟对姚和平制止公厕偷拍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
姚和平,男,24岁,重庆市酉阳县人。
2024年5月22日17时40分许,姚和平在重庆市渝北区金绸街31号骏宝名车旁的公共厕所入厕时,发现一男子进出女厕所形迹可疑,姚和平怀疑男子在偷拍隐私,便在公厕外继续观察,此时又有一名女性去厕所,该男子跟着进入女厕,姚和平立即跟上将偷拍的男子堵在里面不让其离开,该男子见事迹败露便想用钱买通姚和平放其离开,姚和平不为所动用力将男子控制住,直至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处置。经调查,该男子在女厕所偷拍行为属实,其受到治安处罚。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来函等形式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3-67818200(同传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110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