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2023年渝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渝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全区工作和企业群众关心关切领域,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聚焦民生幸福,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义务教育、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领域的信息,让老百姓可知可感可得。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涉企优惠政策等相关专题,方便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获取资讯、掌握政策。聚焦中心发展,公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情况,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结果信息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二是提高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各级各部门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新闻发布等形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趣味性、政策推送的精准性。围绕教育、养老、医疗等26个领域的政策事项,持续更新政策咨询问答库。设置“我要找政策”专栏,扩大检索覆盖范围,提供更加便捷的政策获取渠道。全年全区制发政策性文件19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4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49条,新增咨询问答300条。三是畅通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关切。公开信箱办理精简流程,快速精准回应企业和群众“最关心”事项,全年办结公开信箱947件,网上答复办结率100%。就政策出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40次,采纳意见21条。抓好政务新媒体群众互动留言办理,确保群众互动留言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推进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进一步修订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6+22”政务公开专区的申请接收区发挥现场实景功能,提供申请咨询、填写指导服务,公开申请提交更加准确、便捷。二是推进依申请公开协办会商机制。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难点问题,加强与资规、住建部门协商,完善协办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受理单位、司法部门、法律顾问专题会议机制。深化政府部门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关共同会商,研究解决重点争议和疑难问题。三是推进依申请公开争议化解。强化法制审核机制,提高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质量。实施争议化解前置工作,主动沟通靠前服务,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化解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前。202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3件,均依法按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政策性文件公开制度。公文起草、审核、发布流程配合协同,优化公开属性认定、征求公众意见程序,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审签、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审核、风险排查、清理纠错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二是推进公开目录梳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融合。对所有目录进行核对更新,确保各条事项目录超链接内容真实有效,巩固并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7次,共清理1400余件次。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备案审查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44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实现系统报备。截止2023年底,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6件,统一格式公布,所有文件可查询、有解读、可下载。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网站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下属51个部门镇街子网站的主要页面风格改版、适老化改造。针对企业群众需求,新开设“便民地图”“涉企优惠政策”等专栏15个,优化调整“惠民惠农资金”等专栏52个。全年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万余条,年点击量达761万余次,较去年增加116万余次。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更加规范。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初步形成,全年共组织联动发布重要信息200余次。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关停群众关注度低、无专人管理的政务新媒体5个,政务新媒体开设更加精简规范。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专区体系化建设。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目前,“6+22+N”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常态化做好自助查询、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延伸服务,动态更新各项服务信息内容,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区领导多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作出批示,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发挥主管部门职责,聚焦各领域,织牢政务公开工作网。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采用小班轮训模式,讲解各方面重点难点内容,现场对标对表直指各单位问题。培训范围覆盖各单位政务公开业务科长和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次。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目。三是加强考核评议。常态化开展周监测、月巡查、季度全面检测,及时整改各公开平台问题内容。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印发书面通报7篇,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红黑榜。将政务公开部分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全区“依法治区”考核内容,实行扣分制,以监督考核为手段,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5 |
36 |
19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37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55354 | ||
行政强制 |
147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294.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87 |
15 |
0 |
0 |
1 |
0 |
50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29 |
11 |
0 |
0 |
1 |
0 |
341 | ||
(二)部分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9 |
2 |
0 |
0 |
0 |
0 |
6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60 |
15 |
0 |
0 |
1 |
0 |
4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6 |
5 |
1 |
1 |
33 |
12 |
3 |
3 |
14 |
32 |
28 |
0 |
0 |
3 |
31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平台管理运行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基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数量少、内容旧、公众关注度不高。二是政策解读的效果和适用性仍需提高,个别单位的政策解读材料内容不全面,角度单一。三是依申请公开法制化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办理不规范,复议诉讼偶有纠错败诉发生。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基层平台的日常监管和运维指导。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运维指导,通过制作操作手册、视频教程等方式,帮助基层单位运维人员快速上手,确保运维规范。二是增强政策解读质效。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设置双向跳转链接,确定解读重点,由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等从不同角度进行多次解读,探索对后续实施出现的新情况进行的跟踪解读、二次解读。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梳理全区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纠错案件,就多头申请、疑难复杂申请、答复存在争议等问题开展调研、分析,进一步完善机制措施,提高基层办理能力和答复质量;各单位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庭审,以案释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渝北区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