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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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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由渝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我区政府网站www.ybq.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渝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800227;联系邮箱:xxzxyb@cq.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区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创新形式,保障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分类体系建设,把政府信息划分为19大类,各项内容展现清晰详细,使用方便快捷。同时,注重以人为本,把公众关注率较高的内容,如六大渝北建设、城区环境风貌整治、政府公告、政策解读、政府文件等内容发布在网站首页显眼处,方便公众查阅和使用。
(二)落实责任,加强公开。区政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保证栏目内容准确权威、更新及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予以公开,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要求公开义务人对依申请事项必须书面回复并保存备查。
(三)拓宽渠道,深化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将内容繁杂、专业性强的信息公开工作设在主管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网站上建立链接,既利于公众询查,也利于政策解答。如,区公管办重点公开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区城乡建委重点公开建设领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区行管办重点公开审批流程、材料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2010年,区政府主动公开电子文档信息9777条,比上年增加856条,增长9.6%。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6条,占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12条,占19%;规划计划类信息613条,占8%;行政许可类信息791条,占10%;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32条,占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15条,占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16条,占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85条,占1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17条,占7%;其他类信息1312条,占17%。
(二)主动公开途径与方式。一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内各行政机关网站。二是各行政机关内设的查阅室、公示栏、期刊、电子显示屏等。三是渝北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众文化服务场所。四是手机短信、区长公开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组织保障到位。区政府组建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及时公开。区政府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在网站、公报、报刊等媒体上公布,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三)公开形式多样。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落实档案馆、图书馆和各单位受理点等查询场所,提供区政府网站、邮箱等电子化服务,赠阅政府公报、渝北报等纸质载体,确保公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思路
2010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获取的途径了解不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尚需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及更新维护不够及时。2011年,我们将着力从三个方面改进提升: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在各个公共信息点发放宣传资料,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共查阅点、档案室、电子显示屏、资料索取点的建设,方便公众索取和查询信息。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依申请公开咨询、受理、答复的专题培训,加强各信息公开受理点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