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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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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机关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以下统称区政府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1年,区政府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质效。健全区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机关简介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办公室政策文件80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项。发布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相关信息76条。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措施,及时公布解读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10件。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公开政府常务会、全体会议信息20次,公示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17项。编辑发行《渝北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区政府大事记》12期,公开区政府机关信息950条。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要闻、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政府信息共计1万余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区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渝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26个处理文书格式模板“格式化”规范办理,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全年受理区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138件,均依法按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咨询等领域。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培训3次,协调会议6次。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复议和诉讼分别为6件、3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实现“双零”目标,行政法实务、信息公开等多个主流微信公众号,均援引区政府机关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制作、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明确公开属性,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程序,区政府机关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十四五”规划等,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意见征求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等制发规定,公文公开程序更加规范。对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归档整理,优化档案文件管理系统,聘请专业机构梳理录档,定期梳理移交档案馆,逐步实现政府信息档案无纸化管理。

(四)推进平台建设。制定《渝北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网站新媒体日常运维、信息审发和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明确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每日开展新增内容错别字检查,每周开展更新情况检查,每季度结合开展全面检测,全年累计协助各单位整改问题内容300余处。完成“渝北区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建设,全年共组织联动发布重大信息100余次,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传播渠道。全年发行《渝北区人民政府公报》《区政府大事记》1万余本,在政府网站发布电子公报全文,纸质公报赠阅范围扩大到村(居)和重要企业,有效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提前完成公开信箱系统集约化平台转换升级,严格规范信件接收、登记、分办、答复、办结、存档等程序,全年办结公开信箱2050件,实现网上答复办结率100%

(五)健全监督保障。加强工作力量配置,配齐专职工作人员4名,具体负责区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强化工作经费保障,通过开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多次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国、全市第三方评估、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工作进行详细解读和培训,参训人数达300余人次。针对部分单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形式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区政府办公室逐一开展上门服务和调研指导,培训从面到点实现全覆盖,提高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能力。常态化督促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体系,严肃追究公开行为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3

24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5

3

0 

0 

0 

0 

1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0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1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2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2

3 

0 

0 

0 

0 

1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1

6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2021年,渝北区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较单一;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彻底、不及时;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难度大、诉讼复议率高。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针对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核把关,让解读简洁明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更多的采用图片、图解、图表、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不断提高解读质量,提升解读实效。二是针对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彻底、不及时的问题,以全国、全市第三方评估工作为契机,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建立区政府机关公开任务台账,对标对表台账进行查漏强化。三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办理难度大、诉讼复议率高的问题,选调行政法专业人员从事相关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为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办理诉讼复议案件。2022年,区政府机关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努力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