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机关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以下统称区政府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2020年,区政府机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强化“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继续抓牢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与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要闻、政府文件、重大决策、便民服务等政府信息共计1.8万余条。二是印发了《渝北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区发展改革委等17个目录编制主体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了《渝北区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是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解读信息,其中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7件。四是对社会大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开电话、公开信箱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面引导舆论,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区政府机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渝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格式模板19个,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培训2次,协调会议5次。全年区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1件,均依法按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咨询等领域。区政府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提起行政诉讼1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5件,其他情形1件。
(三)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制作、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区政府机关的文件,在制作阶段即明确公开属性,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年主动公开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100余件。二是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材料等,认真开展清理废止工作,区政府分两批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截止2020年底,区政府机关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对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归档整理,聘请专业机构制作了档案文件管理系统,初步实现政府信息无纸化管理,定期梳理移交档案馆。四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和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全年无信息公开泄密事件发生。
(四)持续加强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有关要求,顺利完成部门镇街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工作任务,初步建成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部门镇街网站为补充的政府网站集群,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认真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重新设置一级栏目6个、二三级子栏目152个,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000余条,年访问量达200余万人次,网站信息传播力显著提升。三是明确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压实管理责任,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考核,各单位重视力度显著提高。四是区长公开信箱办理周期缩短、办理质量提高,全年受理群众来信9100余件,实现网上答复办结率100%,编辑发行《区政府公报》6期、《区政府大事记》12期。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为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工作力量配置,区政府机关设立了重庆市渝北区政务信息中心,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经费保障,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三是在《指南》中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复议和诉讼22件,无投诉举报发生。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整改,严肃追究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7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8 |
3 |
0 |
0 |
0 |
0 |
1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1 |
2 |
0 |
0 |
0 |
0 |
93 | |
(二)部分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0 |
3 |
0 |
0 |
0 |
0 |
1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0 |
0 |
0 |
6 |
10 |
0 |
0 |
1 |
11 |
5 |
0 |
0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公开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区政府机关建立政策解读、公开属性认定、基层政务公开等制度,对如何发挥好作用进行了初步探索。二是针对公开平台不够规范的问题,积极响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三是针对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不规范问题,区政府机关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厘清区政府机关与其他区政府部门的职责界限,并梳理出不适格的答复主体,以便群众准确、有效地提出申请,同时减少了程序性败诉率。2021年,区政府机关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抓好主动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32号,联系电话:023-6782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