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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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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的权限及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完善我办在渝北区政府网站上的内容信息。

(四)平台建设。我办通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区政府外办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的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内容的学习理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为指引,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收集范围亟待扩大,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认识,加大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的审核、发布、监督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24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