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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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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2021年,区政府外办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形象。2021年,区政府外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的权限及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对网上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所有主动公开信进行日常化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我办在渝北区政府网站上的内容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政府外办以渝北区政府提供的门户网站作为主要使用的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统筹,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的日常信息维护工作,逐步完善内容,及时更新机关职能等信息,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业务不精,对哪些应当主动公开、哪些不予公开等不够熟悉,存在部分信息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少,我办目前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为渝北区政府网站。

  (二)2022年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区级相关部门培训,深化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认识,强化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政府外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