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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临空都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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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临空都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以重庆市渝北区临空都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名义(以下简称区临空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临空办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使用渝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三章相关条例,主动公开我办的相关政府信息。2022年,我办依托“临空渝北”微信公众号和市级、区级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出现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临空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

2022年3月区临空办按照区委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运营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临空渝北”微信公众号账号进行了注销处理。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区临空办采用会议、简报,依托市级、区级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并坚持日常排查整治,确保不出现重大事故和舆情事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安排专人接受培训并负责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时按规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各科室协调配合不足,工作合力不强;二是宣传力度不够。

1、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24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