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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临空都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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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临空都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以重庆市渝北区临空都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名义(以下简称区临空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临空办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使用渝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三章相关条例,主动公开我办的相关政府信息。2021年,我办依托“临空渝北”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四章相关条例,区临空办认真贯彻落实要求和相关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了工作规范。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错别字情况,并且按照政府网站月度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二是及时梳理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做好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临空渝北”微信公众号,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和发布我办信息。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坚持日常排查整治,确保不出现重大事故和舆情事件。

(五)监督保障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一是明确由综合科统筹,各科室配合办理。二是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安排专人接受培训并负责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时按规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通过参加全区政务公开、网络安全等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公开形式缺少创新。二是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学习和培训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二是不断拓宽全媒体渠道,充分联动各类主流媒体,不断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