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洛碛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洛碛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渝北洛卫〔2021〕19号)收悉。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目录及平台公司投资目录的通知》(渝北府发〔2021〕3号),经研究,同意洛碛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洛碛中心卫生院。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洛碛镇花园路1号。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总面积3500㎡。包括维修门诊楼建筑面积约2000m²,住院楼建筑面积1500m²,实施环境整治。更换部分办公家俱和医疗设备,更新医院标志标牌等广告。计划于2021年3月开工,工期8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预算。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