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北区“双十万工程”生态林建设(铜锣山 矿山公园山地营造林)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双十万工程”生态林建设(铜锣山矿山公园山地营造林)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渝北区“双十万工程”生态林建设(铜锣山矿山公园山地营造林)项目立项的请示》(石船府文〔2021〕1号)收悉。根据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21〕1号,经研究,同意渝北区“双十万工程”生态林建设(铜锣山矿山公园山地营造林)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石船镇石壁村、玉峰山镇旱土村。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营林区域面积2504亩,其中石船镇石壁村2071.4亩,玉峰山镇旱土村432.6亩。根据营林措施可分为:林相改造面积1603.9亩;人工造林面积900.1亩。计划于2021年3月开工,工期3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82.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73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8.62万元;预备费199.1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招标核准: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