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玉峰山镇2020年“以奖促治”项目
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玉峰山镇2020年“以奖促治”项目立项的请示》(玉峰山府文〔2020〕80号)收悉。根据渝北府函〔2020〕264号,经研究,同意玉峰山镇2020年“以奖促治”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对玉峰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改建、对龙门场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新建一座处理量为15m3/d的污水处理站、新建一座2015m3/d的隔油池。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工期5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6.08万元。资金来源:2020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