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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湾镇点灯村等5个村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农村“四旁”植树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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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湾镇点灯村等5个村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农村“四旁”植树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点灯村等5个村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农村“四旁”植树项目立项的请示》(大湾府文〔2020〕66号)收悉。根据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渝北林〔2020〕141号)及渝北委办发〔2019〕70号,经研究,同意大湾镇点灯村等5个村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农村“四旁”植树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大湾镇点灯村、高兴村、黄阳村、空塘村、太和村。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总面积973.1亩,共栽植苗木50521株,共需底肥(商品有机肥)141055kg。其中:点灯村面积490.0亩,栽植苗木24452株(其中南方红豆杉8954株,面积121.0亩;栽植沃柑15498株,面积369.0亩,需底肥77490kg);高兴村面积6.0亩,栽植楠竹444株;黄阳村面积266.0亩,栽植塔罗科血橙11171株,需底肥55855 kg;空塘村面积127.0亩,栽植苗木8225株(其中塔罗科血橙1542株,面积36.7亩,需底肥7710kg;栽植香樟公益性容器苗木1554株,面积21.0亩;栽植楠竹5129株,面积69.3亩。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工,工期3个月,管护期3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3.8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