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盛镇明月片区水污染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实施大盛镇明月片区水污染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大盛府文〔2020〕55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大盛镇明月片区水污染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大盛镇明月。
三、建设方案:该污水管网工程全长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雨污管网,雨、污水管道分流。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工,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0万元。资金来源:御临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