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碛镇青木村等5个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洛碛镇青木村等5个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洛碛镇青木村等5个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洛碛府文〔2020〕293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抄告单(秘书三科抄〔2020〕1473号),经研究,同意洛碛镇青木村等5个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5个村共实施15条道路,总长度约14.5公里,路基宽度分别为4.5米及6.5米,边沟2360米,村办公室外立面改造610平方米,果园拦网1.3公里,人行道改造面积2787.99平方米。计划于2021年3月开工,工期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50万元。资金来源:重庆市三峡水库库区基金159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五、招标核准: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方案报送我委审批。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