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兴镇排花洞水厂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渝北区龙兴镇排花洞水厂改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龙兴府文〔2020〕36号)收悉。根据渝北府发〔2020〕6号,经研究,同意龙兴镇排花洞水厂改扩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在离排花水厂最近的市政水源是龙兴园区际华园人高路DN400管道(供水水源为鱼嘴三级)末端接出DN150管道,沿建成的际华园南路至龙兴到舒排路,铺设DN150管道约4.03KM至排花洞水厂二级加压泵房。途中洞口村修建规模为250m3/d无负压泵站一座,扬程H=65米,P=15KW,占地约0.15亩。机电设备、控制系统、高压线铺设等。计划于2020年11月开工,工期11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27.4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