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景镇新统大路岩上湾环境整治工程的立项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统景镇新统大路岩上湾环境整治工程的立项请示》(统景府文〔2020〕205号)收悉。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渝北区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等目标任务的通知》,经研究,同意统景镇新统大路岩上湾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统景镇江口村。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为岩上湾片区的土地平整,绿化栽植,堡坎砌筑,排水系统的修建,栏杆、花池的修砌等。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工期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3.8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