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船镇桥湾路新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石船镇桥湾路新建工程立项的请示》(石船府发〔2020〕106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石船镇桥湾路新建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该项目道路全长为0.761公里,道路等级为农村公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沟、管涵、安全设施等。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