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碛镇民宿示范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洛碛镇民宿示范项目立项的请示》(洛碛府文〔2020〕213号)收悉。专题会议纪要2020-196,经研究,同意洛碛镇民宿示范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该项目修缮、改造传统建筑3栋,共计770平方米,智慧家居管理系统。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工期5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8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