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船镇专职消防队改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石船镇专职消防队改建工程立项的请示》(石船府发〔2020〕100号)收悉。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2,经研究,同意石船镇专职消防队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石船镇渝长社区石景街112号(原税务所办公楼)。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办公楼为地上五层多层建筑867.92㎡;车库为新建单层临时建筑80㎡;训练操场350㎡;共计面积1297.92㎡。计划于2020年9月开工,工期3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83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