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花洞村美丽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排花洞村美丽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龙兴府文〔2020〕28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排花洞村美丽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排花洞村。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为农产品交易中心建筑及周边环境改造,建筑面积305㎡,新增鱼塘面积2107㎡,挡土墙165㎡,虎皮石园路1696㎡,瓜果长廊240m,百竹园(8个组团)竹类植物16种,太阳能路灯28盏,太阳能庭院灯36盏。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5万元。资金来源:安徽省对口支援渝北区2020年度项目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在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内随机抽取。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