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北区铜锣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十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铜锣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十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渝北区铜锣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十一期)工程立项的请示》(石船府发〔2020〕86号)收悉。根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第二批中央奖补资金分解及任务下达的通知,经研究,同意渝北区铜锣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十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关兴村。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本项目总面积约5.135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灾害治理工程、地形地貌恢复治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管护工程等。计划于2020年9月开工,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奖补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在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内随机抽取。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