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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旱土村七社徐家湾公共区域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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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旱土村七社徐家湾公共区域整治

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旱土村七社徐家湾公共区域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玉峰山府文〔2020〕24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抄告单(秘书三科抄〔2020〕947号),经研究,同意旱土村七社徐家湾公共区域整治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玉峰山镇旱土村7社。

三、建设内容:该项目涉及旱土村7社(部分属于8社)共约77户农房周边环境整治,包括入口导视2个,文化、手绘墙2面,院落景墙2个,景观栏杆、花池约700m,景石堡坎约350m,菜地栅栏约200m,新增柴舍圈舍5个,改造柴舍圈舍约30个,景观廊架2个,产业院落打造3家,敬老院环境打造,生态停车场约500㎡,蓝花楹大道440m,院落空间打造约1200㎡,新增人行便道及照明系统等。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工期3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