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洛碛集镇新渝、兴隆社区小区综合帮扶
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洛碛集镇新渝、兴隆社区小区综合帮扶项目立项的请示》(洛碛府文〔2020〕188号)收悉。根据渝北府发〔2020〕6号,经研究,同意洛碛集镇新渝、兴隆社区小区综合帮扶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洛碛镇移民迁建区。
三、建设内容:新渝路、安庆街道路车行道大修黑化48295㎡;背街小巷及人行道改造车行道白改黑8552㎡,人行道翻修10120㎡;统建房小区公共活动场地改造1966㎡;新建活动广场762㎡;新建休闲广场783㎡;外立面改造2803㎡;安装路灯258套、庭院灯21套;新建雨水管网192m、检查井8座,改建污水管网1755m、检查井90座、化粪池1座;更换及新设置垃圾箱400个,更换排水沟盖板426m、更换检查井盖板795个;卫生院新建阳光棚794㎡。计划于2020年11月开工,工期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39.89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五、招标核准: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