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渝长东街(公园——重桥路口段)人行道
新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渝长东街(公园——重桥路口段)人行道新建工程立项的请示》(石船府发〔2020〕92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渝长东街(公园——重桥路口段)人行道新建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石船镇。
三、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约1743㎡。主要建设内容:人行道、路沿石、台阶修建、防撞栏杆、防护栏杆、栽植行道树等。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