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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废止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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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规资发〔2020〕77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废止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对《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渝北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渝北国土发〔2012〕445号)等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1.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渝北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渝北国土发〔2012〕445号)

2.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情况的补充通知(渝北国土发〔2014〕105号)

3.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北国土发〔2014〕306号)